契約上落的是馮婉珍的名字,為了保證他們之間合作的暢通,又為了讓阿蠻放心。
馮婉珍又單獨請人擬了一份契約,再以的名義將土地租給阿蠻,也就是說,雖說土地歸馮婉珍,但實際使用人卻是阿蠻,如此一來倒也不用擔心將來徒生事端了。
“都聽婉珍姐姐的!”
阿蠻對只有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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