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前十天,葉可心收到自己的離職通知。
寄件人是的主管,副本抄送人資,容客氣得像一張謝卡:「理解妳婚後將搬往臺中,也尊重妳以傢庭為重的決定。工作接至本週五,祝新婚愉快。」
可心正在婚宴會館核對桌巾號,讀完郵件,先確認右上角是不是自己的名字。沒有提過離職,更沒有答應搬去臺中。
主管很快打來。
「妳未婚伕上星期送喜餅過來,說妳不好意思開口。他把離職信也帶來了,有妳的簽名。」
那份簽名不是偽造。三天前,鄭景宇拿一疊婚宴合約請簽,說是飯店住宿名單和婚後保險。在凌晨一點看完場勘回傢,坐在餐桌前連簽了六頁,其中一頁被他去當離職附件。
「先不要理。」可心說,「我現在回公司。」
「係統已經送出了。妳們不是都決定好了?」
掛掉電話,打給景宇。
「你替我辭職?」
他像早知道這通電話會來,語氣很穩。「不是替妳,是幫妳把一直不敢做的決定做完。妳每天幫別人辦婚禮,半夜還在回新人訊息,婚後怎麼過日子?」
「那是我的工作。」
「我養得起妳。臺中的房子也看好了,離我爸媽近,以後有小孩比較有人幫忙。」
可心握著手機,四周是工作人員搬金椅子的聲音。替一百多對新人問過同樣的問題:誰管錢、住哪裡、要不要孩子、過年回誰傢。自己的答案,竟然在不知道的時候被填完了。
「今天晚上,六點,會館。」說,「你來。」
景宇鬆了一口氣。「我們慢慢談。」
「不用。我們取消婚禮。」
電話那端安靜兩秒。「可心,妳現在只是在氣頭上。」
「對,我很氣。但取消不是氣話。」
把桌巾樣卡放回資料夾,找到自己的婚宴專案。場租退七,花藝退一半,喜餅已出貨不能退,婚攝還沒付尾款。做這行九年,第一次替自己算取消婚禮要賠多。
下午三點,雙方父母流打來。母親先哭,父親問能不能等宴客後再理,景宇的母親說男人只是,不必把事想得太嚴重。可心一邊聽,一邊把退款數字填進表格。
晚上,景宇帶著戒指盒來,認為只要道歉就能恢復原定流程。
可心把一張紙推給他。上面列著婚宴、婚紗、喜餅、主持、樂團和住宿的損失,依照兩人原先的付款比例分攤。
「妳連分手都要做報價單?」他問。
「不然你想口頭說清楚?」
「我替妳安排,是因為妳永遠不肯停。每次約會都接電話,婚紗拍到一半去理別人的捧花。妳本沒有空結婚。」
「你可以不跟我結。不能替我辭職。」
景宇把戒指盒收回去,沒有簽分攤單。「等妳冷靜再說。」
可心看著他離開,口痛得很慢。不是完全不了,才會更難堪。知道他的是一個終於肯休息、搬進新房、把行程讓給傢庭的。那個人也許很好,只是不是。
第二天,把婚禮能退的款項拿回來,買了兩張十五日環島火車票。
同行人原本填妹妹葉可晴。
出發當天,真正坐到徬邊的,卻是婚攝黑名單第一名,謝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