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娟作為法定生母,每月需按時足額繳納顧斯年的養費、生活補助及教育開支,無特殊況不得拖欠、不得減免,直至顧斯年年滿十八周歲。
一筆每月固定的支出,了套在李娟上永遠摘不掉的枷鎖。
恨得牙。
自己家破業敗、敗名裂、無業漂泊,還要每個月定時定量,給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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