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時敘來的時候明顯有點懵。他穿著件洗到發白的衛,頭發睡的翹,一臉“這個學妹為什麼要找我”的迷茫表。
坐下來之後先看了程一一眼,又看了一眼面前的筆記,又看了一眼,像不確定是誰。
“你是......”
“程一。”程一把筷子擱在餐盤邊上,“作曲系的。”
陸時敘愣了一下。然後他的眼睛慢慢瞪圓了。
“那個程一?網上唱歌那個?”
“對。”
“那個寫了《你》《看我七十二變》《惡作劇》的程一?”
他的聲音開始走調,“你是的?網上沒騙人?還真是我們學校的?!你看起來也就......你多大?”
“你聽過我的歌?”程一沒回答年齡問題。
“誰沒聽過啊!”陸時敘差點站起來,又強行回去,
“我們寢室那幾個人天天放你的歌,《惡作劇》副歌那段和聲我們都爛了。我室友說你是三十歲的大叔。三十歲!”
程一的角不控制的抖了一下,倒也不用這麼探究的年齡問題。
“陸時敘,”把筆記本打開,推到桌子對面,
“我聽過你唱歌。你的聲音條件很好,但你的創作水平......還有很大提升的空間。”
陸時敘小臉一紅。
“我給你看兩首歌,”程一把筆記本轉過去,上面是手寫的詞曲譜,
“《always online》和《人魚》男聲獨唱。這首歌的演唱權我可以給你,收益我拿九你拿一。將來你紅了,可以找我制作,按市場價收費。”
食堂里人來人往,打飯的窗口飄過來番茄炒蛋的味道。
陸時敘盯著那頁譜子看了很久,久到程一覺得自己該去再倒杯水。然後他抬起頭,眼眶是紅的。
“為什麼選我?”
程一看著他,語氣平靜:“因為我需要一個能幫我唱歌的人,而你剛好需要一個能幫你出歌的人。這是商業合作,不是慈善。”
陸時敘沉默了一會。“一是不是太了點?”他說。
但說完自己先心虛了,“不是,我不是那個意思,我就是覺得......”
“我這首歌拿去給任何一個已經有基礎的男歌手,對方至要給我談四。”程一打斷他,聲音平穩,
“但我選了你。你知道為什麼嗎?”沒有等他回答,
“因為你還沒有退路。你不會跟我討價還價,因為你知道這個機會會比錢更值錢。簽了它,你就是我的第一個合作歌手。不簽,我找別人。”
陸時敘低著頭看著那份合同。其實也不是什麼合同,就是一張程一手寫的協議,條款清楚得像法律文書。
他在“一就一”的心理鬥爭中攻下了最後一道防線,從書包里掏出筆,簽了。
程一接過筆,在他名字旁邊寫上自己的名字——程一。然後合上筆記本,站起來端著自己的餐盤準備走。
走出兩步又回頭:“今天食堂的紅燒做的不錯,你打一份嘗嘗,我請你。還有寒假在家好好練聲,下學期我們正式開始。”
陸時敘坐在那里傻笑了好久,然後低下頭把合同又看了一遍,他忽然發現一的收益下面還有一行小字:“合同有效期三年。三年你對外演唱本作品的收益由雙方按比例分,合同期滿後全部版權歸還創作者。演唱者不得擅自改編、重新編曲或者授權第三方翻唱。如有違約,本次合作自終止。”
這筆的墨跡還沒干。他忽然意識到,這個看起來十六歲的生在他還沒下定決心的時候,就已經把未來三年里所有他可能鉆的空子全部堵上了。
不是防他,是防人。
陸時敘笑出聲來。然後用衛袖子了下眼角。
那天晚上,陸時敘回到宿舍時,三個室友正在打游戲,鍵盤敲擊聲和開麥的罵聲混在一起。
看到他推門進來,室友李磊頭也不抬地喊:“敘哥,你去哪了?半天不見人,還以為你去琴行兼職了呢!”
陸時敘沒說話,只是靠在門框上,角抑制不住地往上揚。
直到室友張宇回頭,瞥見他眼底的笑意,才打趣道:“喲,敘哥今天撿錢了?笑這樣,該不會是家教的小孩家長多給你錢了吧?”
“比撿錢還開心。”陸時敘深吸一口氣,從口袋里掏出那份折得整整齊齊的協議,拍在桌子上,語氣里藏著抑不住的激,
“你們不是聽程一的歌嗎?我跟簽合作了,給了我兩首原創的演唱權。”
宿舍里瞬間安靜下來,三個室友同時停下手里的作,齊刷刷地看向他,眼神里滿是不可置信。
李磊猛地從椅子上跳起來,湊到桌子前,拿起協議翻來覆去地看,里念叨著:“程一?那個程一?真的假的?敘哥你沒做夢吧?!”
“騙你們干什麼。”陸時敘撓了撓頭,“今天下午在食堂見的面,親自跟我談的,收益分、合作條款都寫清楚了。還說,等我紅了,給我按市場價做專輯。”
“我靠!敘哥看不出啊,你這還有吃飯抱大的潛力!”張宇一把抱住陸時敘的肩膀,力道大得差點把他晃散架,
“敘哥你要飛黃騰達了啊!那可是程一!沒想到你居然能跟合作!”
另一個室友王浩推了推眼鏡,語氣里滿是羨慕:“你這總算被人發現了!程一的眼肯定沒錯,這首歌要是火了,你以後就不用天天去琴行兼職、公去做家教了。”
李磊把協議小心翼翼地還給陸時敘,拍了拍他的後背:“時敘,茍富貴無相忘。到時候我們去看你的演唱會,你可得給我們留前排!”
陸時敘笑著點頭,把協議重新收好。他拿出手機,猶豫了很久,還是撥通了媽媽的電話。
電話響了三聲就被接起,媽媽溫和的聲音從聽筒里傳來,帶著一疲憊:“小敘,怎麼這個點打電話?是不是錢不夠用了?我這月工資剛發,明天給你轉過去。”
聽到媽媽的聲音,陸時敘的眼眶又紅了,他著聲音盡量讓自己聽起來平靜:“媽,我錢夠花,不用給我轉。我跟你說個事,我今天遇到一個作曲系的同學,程一,寫的歌很火,給了我兩首原創的演唱權,我們簽了合作協議。”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接著傳來媽媽略帶疑的聲音:“程一?作曲系的同學?演唱權是什麼意思啊?”
“就是寫歌,我來唱,唱火了能賺錢。”陸時敘盡量用簡單的話解釋,
“媽,以後我可以不用那麼辛苦兼職了,等這首歌上線,我就能有收了,到時候我給你寄錢,你別再那麼累了,別總舍不得吃舍不得穿。”
聽筒里傳來媽媽抑的哽咽聲,過了好一會兒才聽到的聲音:“好,好,我的小敘長大了,有出息了。”頓了頓,又連忙叮囑,
“那你可得好好跟同學合作,好好唱歌別懶,也別辜負人家的信任知道嗎?不管怎麼樣媽都支持你。寒假回家過年嗎?”
“我知道,媽你放心。一放假我就回來。程一讓我過年期間在家先練練聲。”陸時敘用力點頭,
“我一定好好唱,不會讓你失的,等我賺大錢帶你去吃好吃的。”
“好好,媽在家等著你回來。我去看看燉什麼湯補嗓子。”
掛了電話,陸時敘靠在椅背上,室友們沒有打擾他。
窗外的月過窗戶灑進來,落在桌子上的協議上,也落在陸時敘堅定的眉眼間。他知道從簽下名字的那一刻起,他的人生或許就要不一樣了。
而這份不一樣是程一給的,他絕對不能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