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的黃嶺村。
唐家兄弟三個,原主唐安之排行老大。父母早亡,唐安之長兄如父,將兩個弟弟拉扯大。
在這個只有辛勤勞作才能有收獲的年代,唐安之跟老黃牛似的,一刻都不敢停下。幸好弟弟們爭氣恩,長大後日子也算越過越好。
接連迎了兩個弟媳婦進門,唐安之開始考慮自己的終大事。
哪個男人不想老婆孩子熱炕頭?
同村像他這個年齡的,早就好幾個孩子滿地跑了。
婆們一見他要養兩個弟弟,每次看見他都繞路走,生怕他會不知趣地要們介紹對象。
現在好了,娶兩個弟媳每個給了三十八塊彩禮,婆們也算知道他們唐家三兄弟不是窮得揭不開鍋,于是陸續有人登門,想給他介紹媳婦兒。
唐安之沒太多要求。
他快三十了,在農村屬于老男人,人家孩子只要不嫌棄他就行。二婚的也可以,只要不帶孩子嫁過來。
給別人養孩子已經養夠了,他想養自己的娃。
婆問唐安之能給多彩禮,唐安之說兩個弟媳都是三十八,他討媳婦兒也出這麼多。
雖然不算高彩禮,但他可以保證,誰家姑娘嫁給他後,他一定好好待。家務活不會全扔給家里人,老唐家的男人個頂個勤快能干,保管把媳婦兒養得白白胖胖。
原主之前雖然家境困難,但人品有口皆碑。
所以婆很快帶了姑娘來相看,有年紀太小太漂亮的,唐安之覺得配不上人家,都婉拒了。
最終選了隔壁村林家的大兒,林雪芳。
林雪芳家里五姐弟,是大姐,底下還有三個妹妹一個弟弟。
婆介紹林雪芳的時候,說這姑娘勤快懂事能吃苦,就是長得一般。因為太懂事,舍不得家里弟弟妹妹,所以拖到二十五還沒結婚,在農村也算大齡。
唐安之不在乎長相。
跟林雪芳相看時,家里家外干活一把好手,整個家被打理得井井有條,讓唐安之生出了惺惺相惜的覺。
他是家里長子,林雪芳是家中長。
兩人都背負著一部分當爹媽的責任,從小到大都干得苦,應該很有共同語言。如果愿意相互諒,肯定能把日子過紅火。
唐安之想法很好,但他完全沒想過,林雪芳比他還扶弟魔!
他養兩個親弟弟是不容易,但弟弟們能掙錢後,就自發把錢和糧食全給他保管。要討媳婦再從公中拿錢,不分彼此。
哪怕結婚了也一樣,沒想過要分家,也不會計較誰掙多掙。因為他們三兄弟跟兩個弟媳婦都是踏實過日子的人,一心只想多掙點,沒誰會耍。
但娶了林雪芳後,唐安之發現林家跟他們家不一樣——
岳父岳母年紀輕輕不到五十,就口口聲聲一病痛,干不了多活兒。
家里四個兒當牛做馬掙工分,在地里刨食比男人還做得苦,唯一的老弟林寶十七八歲了連下地秧都不會。但家里有好吃的得先著他,要不然臉一垮,滿臉不高興。
林雪芳在娘家懂事勤快,但嫁給他後就不,懶懶的。
又因為跟娘家隔得近,三天兩頭跑娘家,從不空手回去。
新婚燕爾,原主一開始也沒說什麼。
他沒跟人接過,只問了二弟媳婦一句,二弟媳說可能大嫂家,多過段時間就好了。
結果嫁過來整整三年,林雪芳都是老樣子!
每次回娘家都拎一堆東西,地主家也沒這麼闊綽啊。
唐安之勸了好幾次,林雪芳次次不聽,夫妻倆為此發過幾次沖突。每次,都以林雪芳哭哭啼啼控訴唐安之沒出息,連媳婦回娘家拎點東西都舍不得,唐安之悶聲不吭收尾。
原主老實,還有點大男子主義。
在他的想法里,讓自己媳婦哭哭啼啼,作為男人,這確實不應該。要是他手頭寬裕點,更有出息點,確實就不會因為這種事鬧矛盾。
明明林雪芳扶弟魔,原主自己還認上錯了。
但唐家三兄弟沒分家,唐安之知道,林雪芳這麼拎東西回娘家,對另外兩個弟媳婦不公平。雖然弟媳們人好,沒主挑明,但他當大哥的不能不識趣。
于是在林雪芳回了七八次娘家後,唐安之把公中的賬全給了二弟媳李桂芬。
這樣一來,就算林雪芳回娘家也沒多東西可拿。
林雪芳對此大為不滿,罵他胳膊肘往外拐,錢給弟媳婦管都不給自己老婆。
原主理虧,任由怎麼罵從來都沒還過。
結婚第二年,原主跟林雪芳生了個兒子。
唐家另外兩兄弟也都陸續有了孩子,要用錢的地方多,每次都從公中出也不方便。
于是三兄弟一合計,三房每個月的錢糧公分不管掙多,各拿一半出來存公賬,以備不時之需。另外一半就留在各自手上歸媳婦管,平時要買什麼也方便。
原主的那一半,起先全給林雪芳。
直到兒子兩歲時,為了讓孩子吃上增加營養的麥,他冒險進山抓野豬被拱了要送衛生院,林雪芳竟然連五塊錢檢查費都掏不出,原主頓時就覺得不對勁了。
他除了下地掙工分,還是煽豬好手,鎮上拖拉機壞了也能幫忙修修,可以說能掙錢的法子他都學了個遍。吃公家糧的職工每個月掙二三十,他平均每個月能掙五十。
家里公賬一半,每個月還剩二十到二十五。
兩年下來,他陸陸續續給林雪芳五百塊,自己幾乎沒留一分錢。
現在才五一斤,原主每個月給二十幾塊給林雪芳,一個月連兩頓都吃不上,他以為把錢全存了下來!
他被野豬拱傷,如果不做檢查,很可能會留下後癥。
林雪芳反正一口咬死了沒錢,最後還是二弟媳出面,說大哥盡心盡力為了全家,出事了理應從公賬出錢。
三弟媳也很識大,沒有任何異議,還跟老二媳婦李桂芬商量一共從公賬拿出十塊錢,一半當檢查費,另一半當營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