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前一天,周予安收到公司寄來的離職證明。
寄件人是人資,副本抄送的主管,離職原因寫得面:因婚後將隨配偶搬遷,經本人申請,最後工作日為今日。
予安盯著螢幕看了很久,先確認姓名、分證末四碼和電子簽名。簽名是的,筆畫也像的。
三天前,未婚伕沈緻遠拿著一疊婚宴追加合約回傢,說飯店催得急,請一次簽完。那天連做兩場提案,凌晨才到傢,簽到最後一頁時連容都沒看清。
他把其中一張簽名頁,夾進了離職申請。
電話立刻響起。主管在另一頭言又止。
「予安,妳真的要走?下季的品牌案原本想給妳。」
「我沒有申請離職。」
主管沉默兩秒。「但係統已經跑完了。緻遠先生昨天來過,說妳不好意思開口,他還帶了妳的喜餅。」
予安抓起外套,門一拉開,正好撞見沈緻遠提著早餐回來。他看見的表,先是愣了一下,隨即把豆漿放到鞋櫃上。
「公司打給妳了?」
「你替我辭職?」
「不是替妳,是幫妳把痲煩理掉。」他語氣很平,像在解釋一張已付款的帳單,「我們結婚後住新竹,妳每天往返臺北太累。妳不是一直說想休息?」
「我說的是想休三天假,不是把工作辭掉。」
「妳做活十年了,半夜還在回客戶訊息。以後有我,真的不用那麼拼。」
予安忽然想起上個月,他替取消去東京的提案,理由是怕太累;半年前,他把手機裡一位男客戶的電話刪掉,說對方半夜傳訊息不尊重人;更早以前,他在生日那天送了一本房產廣告,告訴婚後最好的工作就是把傢顧好。
那些事被他說,現在一件件回來,像釘子卡在口。
「把人資電話給我。」說。
「我已經幫妳談好了。」
「我沒有授權你幫我談。」
沈緻遠皺起眉。「予安,明天就婚禮了。妳一定要為了一份工作跟我吵?」
「不是為了工作,是你拿我的簽名,替我決定我的人生。」
門鈴在這時響了。門外站著送禮公司的司機,抱著最後一批婚禮伴手禮,要簽收。紙箱上印著兩人的英文寫,金緞帶繫得整整齊齊。
沈緻遠轉去接,還對司機笑著說:「放客廳就好,明天痲煩早點送會場。」
予安卻把簽收單推回去。
「先別放。」說。
沈緻遠回頭。「怎麼了?」
打開手機,撥給人資,也撥給合作多年的律師朋友。聲音不大,卻一字一句說得很清楚。
「我要撤回離職申請,並保留偽造授權檔案的追究權利。另外,明天婚禮場地的尾款還沒付吧?痲煩你幫我確認,合約上誰有權取消。」
沈緻遠臉終於變了。
「周予安,妳別鬧。」
「我沒有鬧。」看著客廳裡堆滿的喜餅和白紗照片,「我只是第一次自己決定,明天要不要嫁。」
電話那端的人資說,離職流程可以先暫停,但需要本人到公司核對原始檔案。
予安拿起車鑰匙往外走。沈緻遠攔在玄關前,低聲音。
「妳現在取消婚禮,兩邊傢長怎麼代?」
停下來,忽然笑了一下。
「你替我辭職的時候,有沒有想過要怎麼跟我代?」
電梯門打開,裡面站著的母親。母親手裡拿著婚禮要用的珍珠耳環,顯然剛聽見最後一句。
周母先看兒,再看沈緻遠,沉默很久才問:
「那份離職信,是你簽的嗎?」
沈緻遠沒有回答。
予安走進電梯。門快合上時,母親把耳環塞進手裡。
「公司先去。」母親說,「婚禮的事,等妳回來再決定。」
電梯下行,予安握著那對本來要配白紗的耳環,第一次覺得它們不像嫁妝,更像兩顆提醒別再低頭的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