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務室裡,周予安看見那份離職申請的原件。
人資把檔案攤開,表尷尬。申請書的正文是電腦打字,最下方夾著一張掃描過的簽名頁;附件則是一封用帳號寄出的郵件,容寫著已和未婚伕討論多時,希公司諒。
「寄信時間是凌晨兩點四十七分。」人資說,「IP 顯示在妳傢。」
予安想起那一夜。在飯店盯著佈置圖到一點,回傢時沈緻遠還醒著,說要替泡蜂水。洗完澡就睡,手機放在床頭充電。
把手機給公司資訊部。登紀錄很快查出來:那封信是從的筆電寄出,碼在當天凌晨被修改過一次。更重要的是,沈緻遠的平板曾同步登的郵件帳號。
「你們要報警嗎?」人資問。
予安沉默了很久。不想讓明天的婚禮變一場警侷筆錄,也不想把兩傢長輩拖進來。但忽然明白,自己若再一次選擇算了,沈緻遠學到的只會是:只要事後道歉,任何界線都能被過。
「先保留證據。」說,「離職撤回,我今天照常上班。」
主管帶到會議室,裡頭放著下季品牌案的簡報。這案子原本由主導,客戶是一間準備改造老百貨的開發商,時程,競爭者很多。主管沒有追問的私事,只說:「你若要請假,我可以調人。」
「不用。」予安把筆電打開,「我下午去提案。」
整整三個月沒睡好的東西,不能因為一個男人替寫了一封信,就變別人的果。
中午,沈緻遠打了十幾通電話。一通沒接。最後他傳來訊息:爸媽都到了飯店,妳不要任。晚點我去接妳試婚紗。
任兩個字像一細針。予安把訊息截圖,連同離職檔案存進雲端,命名為「20260903」。知道自己還沒準備好結束一段七年的關係,但至從這一刻起,不再把他說的話當事實。
下午提案很順利。開發商代表問,整個專案最難的地方是什麼。
予安看著投影幕上那句「讓每個人都能選擇自己的生活」,忽然答得很穩。
「不是把規劃做得漂亮,是確認真正要住進去的人,也有權決定自己想要什麼。」
散會後,客戶當場要求把第二提案排進下週。走出大樓時,手機又亮了。這次不是沈緻遠,是婚宴會館經理。
「周小姐,沈先生說明天流程照常,但有一項舞臺燈要加價,請問由哪一位確認?」
予安停在斑馬線前,看著對街婚紗店櫥窗裡的白禮服。
「先不要確認。」說,「明天的婚禮,可能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