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明哲沒有請律師,他先請了程晚的父母。
他帶著昂貴水果和一張哭得很誠懇的臉,說自己只是一時糊塗,說公司正準備上市,任何權糾紛都會害幾千名加盟商影響。他把程晚形容太久沒工作、太在意小事的妻子,彷彿提出代持確認書不是主張權利,而是在婚姻裡突然變得貪心。
程父一開始也勸算了。兒這些年為公司付出多,他看在眼裡;但他更怕訴訟、怕傳聞、怕外孫在學校被問。程晚沒有和父親爭,只把公司最早期的帳本攤在餐桌上。
「爸,這四百二十萬是外公留給我的房子賣掉的。這張是我替第一傢店簽的連帶保證。這一頁是明哲說貸款結清就還我權的字。」
父親看了很久,最後只問:「妳想要公司嗎?」
「我想要我自己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