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明哲沒有順利完上市。
未披的權代持、過去供應鏈易與加盟商押金管理,都讓投資人要求整改。他起初把責任推給程晚,說前妻突然爭產才打計劃;獨立董事卻問,如果代持確實存在,為什麼本來沒有披。
問題回到他自己。
專業經理人接手後,停止快速開店,關閉幾傢長期虧損門市,也建立加盟商資金專戶。短期營收下降,投訴反而減。陸明哲眼看別人修改自己制定的擴張路線,幾次想越過董事會直接指揮,都被治理條款擋下。
他來找程晚,希投票讓自己恢復執行權。
「公司是我們一起做的。」他說。
「正因為一起做,才不能再由一個人說了算。」
「妳現在拿到份,就站著說話不腰疼。」
程晚沒有生氣,打開早期賬本給他看。那些年賣房、簽擔保、改合約,也曾把公司當不能失敗的孩子。不同的是,現在承認一間公司可以收、可以換人,甚至可以結束;不能為了保住創辦人的面子,讓所有人繼續承擔沒有邊界的風險。
東會最後維持專業經理人制度。陸明哲保留董事席位,卻失去單獨決定權。他第一次在會議結束後沒有摔門,只問下一季報告什麼時候發。
改變很小,也來得很遲,但程晚不再需要決定這是否足夠讓他為好人。只確認制度能夠承一個人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