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沒有立刻替顧霏發函,而是先問想要什麼。
「如果他願意給錢就好,還是要把作品權利拿回來?訴訟可以替妳算損失,不一定能替妳討回一句道歉。」
顧霏坐在窗邊,看著樓下車流。八百萬最後一筆扣掉後,的帳戶只剩六萬三千元。這幾年替別人畫櫃、做施工圖,接的都是不能署名的零碎案;客戶只知道野川設計,沒有人知道那些最歡迎的空間原來出自手。
曾以為,只要債還清就自由了。現在才明白,程野拿走的不只是錢,還有能證明自己是誰的履歷。
「我要署名、停止使用,還要查清楚他靠那些作品賺了多。」說。
律師點頭,把帶來的舊碟逐一編號。碟裡儲存著十六個案子的草圖、修改紀錄、客戶郵件和施工照片。每一份檔案的建立時間都比野川公司正式立更早,其中三套樣品屋圖紙甚至是在婚前完的。
存證信函寄出第三天,程野打電話來。
「妳缺錢可以直接說,沒必要把事鬧到客戶那裡。」
「我沒有聯絡客戶,信只寄給你們公司。」
「唐沅剛接手,什麼都不知道。妳衝著我來,別傷害。」
顧霏握著電話,忽然想笑。他在需要簽連帶保證時說公司是兩個人的;離婚時說債務只是暫時的;現在公司重新賺錢,他又說一切和無關,只有傷害唐沅才算傷害。
「請你以後過律師聯絡。」說。
「顧霏,妳別忘了川川還姓程。」
這句話讓的聲音冷下來。「你也別忘了,你半年沒付養費。」
電話那端安靜幾秒,程野說最近現金吃,下個月一定補。顧霏沒再跟他爭。把通話時間記進表格,連同過去六個月的欠款一併給律師。
晚上,兒趴在餐桌上畫房子。小孩畫了一扇很大的窗,窗邊坐著兩個人。
「這是誰?」顧霏問。
「我跟媽媽。」川川說,「爸爸住他的新公司。」
顧霏鼻子一痠。兒的頭,沒有糾正。孩子比大人更早知道,傢不是一張結婚證,也不是誰把名字寫在門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