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沅是在孩子出生前一個月來找顧霏的。
沒有化妝,肚子很大,手裡拿著新公司的部碟。承認自己知道程野的公司曾由前妻協助,卻一直相信那些只是伕妻間零碎幫忙。
「他說妳只會畫施工圖,創意都是他的。」唐沅說。
顧霏沒有急著反駁。「那妳現在為什麼來?」
唐沅打開電腦。碟裡有程野要求員工去除原始署名的訊息,也有他把顧霏舊檔案分類為「公司公共資產」的指示。最關鍵的是一段語音:程野說反正顧霏揹著八百萬,不敢花錢打司,先用再說。
「他上週要我簽一份宣告,證明圖稿是我和他共同完。」唐沅說,「我沒簽。」
不是突然變善良。公司帳戶快被凍結,程野又拿父母投的五百萬填;直到自己的錢也可能拿不回來,才看懂顧霏經歷過什麼。
顧霏沒有說謝謝,只請律師確認資料來源與儲存方式。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唐沅提供證據可以減往後的傷害,卻不能讓過去自消失。
「妳會告我嗎?」唐沅問。
「如果妳參與侵權,會。」
唐沅眼眶紅了。「妳就不能看在孩子——」
「不要用孩子替大人的決定付帳。」顧霏打斷,「我的孩子已經替程野的債付過很多年了。」
唐沅沉默,最後點頭。
離開後,顧霏在工作室坐了很久。曾無數次想像自己當面痛罵那個人,真正見到時卻發現,唐沅不是故事裡唯一的惡人,也不是值得原諒的朋友。們只是先後相信了同一個男人對責任的解釋。
晚上,川川拿回學校的作文,題目是「我的傢」。孩子寫:我傢有媽媽、我、很多呎和一張永遠畫不完的桌子。爸爸有時候來,但他不是住在這裡的人。
顧霏讀了兩遍,問會不會想爸爸。
川川點頭。「想的時候可以打電話,不一定要住一起。」
孩子的答案比大人的婚姻簡單。顧霏抱住,第一次沒有因為無法給兒一個完整傢庭而愧疚。完整不是人數正確,是留下的人不必假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