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的當天,張君和楊明艷在酒店擺了六桌酒席,隨後又花了一千塊錢,拍了一張結婚照,這也是張君從開始作案到落網之前,唯一一次拍照。
楊明艷婚後,再次回到了福利院上班,去當地的敬老院當了一名護理員。
回來上班的主要目的,是奔著房子去的,很快單位就給分了一套三室一廳的大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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