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顯雖然暫時跑掉了,但是案清晰,并不影響對其他劫匪的判決,隨後的2003年4月4號,沈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張顯明、張顯輝、李彥斌、李彥波四人,累計搶劫現金331萬,被當庭判死刑。
張顯明的朋友樸春子因為窩藏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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