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垣藺和寧宛勻的婚姻并不在婚姻法庇護下,而是寄存一張寫滿利益框條的合同里的。
當年商老爺子用著孝道和規矩禮制相,寸步不讓。商垣藺無可退,只能私下找到寧宛勻,用斷不可能拒絕的條件,換在這合同上簽字。
如果寧宛勻真如表現出來那樣溫大方,也許那份合同會一直存在,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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