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葬後,我註銷了他所有副卡。
靈堂的香燒到一半,方亦辰把進偏廳。桌上除了白信封,還放著一份需要立刻簽名的文件。門外親慼來往,所有人都料定會為了面沉默。
唐青禾沒有筆。先拍下頁碼與騎章,再請公證核對母親留下的原始資料。悲傷可以等夜深再理,權利一旦簽掉就未必回得來。
方亦辰把決定說通知,彷彿唐青禾只需要接。他先說事急,又說緒不穩,最後把所有責任包裝「為妳好」。聽完沒有辯解,只問文件是誰準備、誰送出、誰從中益。
他顯然沒料到會問流程。「一傢人有必要算得這麼清楚嗎?」他皺眉。把手機放在桌面,平靜回答:「正因為你越過的是我的權利,所以每一步都要清楚。」
離開前請現場人員在況說明上簽名,並記下時間。走廊白燈冷得刺眼,的手其實一直在抖,字卻寫得很穩。
那晚沒有回共同住宅。住進離公司最近的旅館,把門反鎖兩次,坐在地毯上哭了很久。清醒不是不痛,而是哭完仍知道下一步往哪裡走。
重新回到事發地,請值班人員把口頭說明改書面。對方起初推說主管不在,便在等候區坐下,一邊記錄一邊撥打正式服務電話。兩個小時後,第一份蓋章回覆到手中。紙很薄,卻讓所有人第一次不能用「可能記錯」帶過。
離開時在門口見程菲。對方戴著墨鏡,低聲提醒別讓方亦辰難堪。唐青禾反問:「做出這些安排的人都不怕難堪,為什麼保存證據的人要怕?」
第二天,方亦辰像往常一樣問晚餐吃什麼,彷彿前一天只是普通爭執。這種若無其事比道歉更殘忍。沒有回覆,先更改郵箱、網銀、雲端碟與工作係統的碼。
婚後3年,總把自己的行程塞進他的空檔,把失約理解忙,把冷落理解力。如今那些被稱為諒的時刻排在一起,才顯出一條被反覆越過的界線。
列了三張清單:屬於自己的品、需要保全的資料、暫時不能驚的人。做不產估價師養的習慣,在最狼狽的時候替守住了秩序。
程菲發來一段語音,說一切都是誤會,希人不要為難人。唐青禾只回覆一句:「請把妳使用相關文件與帳戶的依據給我的律師。」對方再沒有回。
旅館房間只亮著床頭燈。唐青禾把行李攤開,才發現自己帶走的大多是工作文件,真正屬於的服只有兩套。婚後花了太多時間照顧一個「傢」,卻沒替自己留下一個能隨時出發的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