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替他照顧母親十年,他卻說我沒工作。
消息跳到手機螢幕時,沈以寧以為自己看錯了。把那行字讀了三遍,才發現婚後4年,最後知道的從來不只是這一件事。
盛廷安趕來時先要求冷靜,彷彿被傷害的人只要聲音夠小,事就不算發生。收起手機,記下時間,第一次沒有替他找理由。
盛廷安把決定說通知,彷彿沈以寧只需要接。他先說事急,又說緒不穩,最後把所有責任包裝「為妳好」。聽完沒有辯解,只問文件是誰準備、誰送出、誰從中益。
他顯然沒料到會問流程。「一傢人有必要算得這麼清楚嗎?」他皺眉。把手機放在桌面,平靜回答:「正因為你越過的是我的權利,所以每一步都要清楚。」
離開前請現場人員在況說明上簽名,並記下時間。走廊白燈冷得刺眼,的手其實一直在抖,字卻寫得很穩。
那晚沒有回共同住宅。住進離公司最近的旅館,把門反鎖兩次,坐在地毯上哭了很久。清醒不是不痛,而是哭完仍知道下一步往哪裡走。
重新回到事發地,請值班人員把口頭說明改書面。對方起初推說主管不在,便在等候區坐下,一邊記錄一邊撥打正式服務電話。兩個小時後,第一份蓋章回覆到手中。紙很薄,卻讓所有人第一次不能用「可能記錯」帶過。
離開時在門口見蘇蔓。對方戴著墨鏡,低聲提醒別讓盛廷安難堪。沈以寧反問:「做出這些安排的人都不怕難堪,為什麼保存證據的人要怕?」
第二天,盛廷安像往常一樣問晚餐吃什麼,彷彿前一天只是普通爭執。這種若無其事比道歉更殘忍。沒有回覆,先更改郵箱、網銀、雲端碟與工作係統的碼。
婚後4年,總把自己的行程塞進他的空檔,把失約理解忙,把冷落理解力。如今那些被稱為諒的時刻排在一起,才顯出一條被反覆越過的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