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走一個人很簡單,這件事李修遠已經干過很多次了,隨便找個理由就行了,組織需要你去那個地方,拿住對方的肋,著對方走,各種理由都行。
但是送進去一個人,就不一樣了,這和踢走一個人的難度是截然不同的,有句話說的好,兔子急了還咬人呢,你都不給對方留活路了,還能指對方老實進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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