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井商行,自德川幕府時期即為 “用商人”,負責收繳地方貢賦并代理財政事務。
明治維新後,三井銀行還了日本政府唯一指定的 “國立銀行”,代理皇室金庫、發行紙幣。
三井商行還長期管理皇室在日本銀行的存款(占皇室總資產的 60% 以上),并通過三井產代理皇室的海外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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