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很合,鞋子也很合適,雖然是老頭裝,他穿著也神,就是太瘦了。
明黛還是沒有阻止,最後他被嗆得抬頭,眼睛都紅了,水汪汪的看著自己,莫名有些委屈。
明黛撈起土豆,控了控水,倒進鍋里。
“滋啦!”
土豆掩蓋住了香味,男人有些著急。
下一刻,鏟子翻炒,香味再現,男人重新安靜下來。
明黛拿出醋瓶,沿著鍋邊輕輕撒了一些,一酸辣的香味在廚房炸開。
明黛能清晰的看到男人頸部的結上下滾。
翻炒幾下,把鍋蓋蓋上,周斯年有些著急,手去抓。
明黛沒有阻止,開口說道:“沒,不好吃。”
果然,男人的作停了,略有疑的看著鍋蓋。
明黛沒理他,轉去了大灶,掀開鍋蓋,苞米面餅子的甜香味道襲來。
唰!
周斯年立刻就站到了大鍋旁邊。
即使不說話,明黛也能覺出他的急切,怕他忍不住手,明黛用鍋鏟鏟掉一塊,放在碗里,等到不那麼燙手了,才遞給他。
“先吃這個。”
周斯年立刻手接過。
明黛趁機看了眼他的手,很干凈,也很腥,關節都破了皮,又被他掉了。
一個是手上的凍瘡被他破了,一個是昨晚打人打的。
但是手很干凈,指甲很長,沒有嵌泥。
他舉著餅子,大口吃著,只是兩三口,有明黛半邊臉大的餅子就不見了。
而周斯年的眼睛明顯亮了起來,虎視眈眈的看著鍋里的其他餅子,但是沒有手去搶。
果然,他是有原則的。
明黛試探了一下,周斯年是可以通的後,很是滿意,打算用食收服周斯年的胃。
和他一起住,比和知青與村民一起住要好上很多。
明黛邊鏟邊給他,一會功夫,他就吃了四塊。
明黛也鏟好了餅子,還剩12塊。
無視他繼續舉著的碗,明黛把帶來的熱水壺提了過來。
把多余的水舀進熱水壺里,蓋好蓋,放到一旁的桌子上,對著還在舉著碗的男人道:“這個,不能倒,會燙傷你,很疼,但是可以倒水喝,是熱的。”
又重復了兩遍。
抓了把苞米面,邊攪拌著鍋里的水,邊把苞米面撒了進去。
勺子攪幾下,苞米面粥就好了。
一旁,周斯年已經端著碗到熱水壺旁站著了。
他看著熱水壺想了很久,慢慢拔下塞子,又盯著冒出的熱氣看了很久,這才拿起,往碗里倒了一碗熱水。
放下的時候,還知道輕輕的,把塞子又蓋了回去。
端起碗,熱氣熏了一臉,他喝了一口,牙齒被燙了一下。
然後他用試探了一下,等到不熱了,才繼續張口去喝。
越喝越開心,最後一碗沒夠,他興的要裝第二碗。
明黛悄悄看著,喊住了他:“不喝開水,拿碗過來。”
周斯年原地糾結了一會,還是拿著碗過去了。
明黛給他盛了一碗苞米面糊糊,很濃稠。
周斯年端著碗看了半天,嗅了嗅,聞了聞,用試了試。
被燙到了。
再嗅一嗅,聞一聞,用試了試。
嗯,還是燙到了。
就這樣試了幾次後,終于不燙了。
他張大喝了一口,濃郁的甜香充斥著口腔,還沒有來的及品嘗就呲溜一下進胃里不見了!
周斯年著急,大口往里灌,第一次糊了一。
看著空碗,他有些不開心。
明黛又給他盛了一碗,周斯年開始重復剛剛的作。
明黛趁著這個空隙,把炒好的土豆盛了起來。
周斯年如約而至!
盯著土豆,他有些疑,又有些著急。
“等下,我們一起吃。”
把案板清理一下,土豆和苞米面餅子放好,明黛給自己盛了碗粥。
拿出一雙筷子遞給周斯年。
他猶豫著接過,明黛示意了一下使用辦法,輕松的夾起一塊餅子。
周斯年眼睛亮亮的,也試了一下,失敗了。
再試,還是失敗了。
再試,功了。
“吃飯!”
明黛把碗放在案板上,拿起一個餅子,夾起土豆,一口餅子一口土豆。
香甜的苞米面粥,酸辣鮮香的土豆,加上特意放得青花椒,三者撞在一起,那味道!
明黛只能說,70年代第一頓自己做的飯,滿意極了!
周斯年巍巍的學著明黛夾起了一土豆,在掉落前放進了里。
“轟隆!”
周斯年的味覺得到了拯救,瘋狂囂著想要。
于是他開始瘋狂的夾菜,粥和餅子都不吃了。
但是他只會一一的夾,明黛一筷子抵得上他忙活十幾次。
看著越來越的菜,周斯年不開心了。
明黛看出他的意思,慢悠悠的在盤子中間畫了條杠。
然後就只吃自己這一邊的菜了。
看了一會,周斯年明白了,他出筷子,把微微歪掉的線尾收了回來。
呵呵,還真的一點不讓啊。
明黛只吃了一個餅子,一碗粥,半碟子土豆。
吃飽後,就去刷鍋刷碗了。
此刻,渾然不知, 前院的人都以為死了,猶豫著是不是要告訴大隊長。
然後一陣霸道的香味就讓他們無心去想其他了。
誰這麼過分!早飯就做的這麼香!
下午還怎麼吃飯!
明黛這邊則是忙著阻止周斯年吃第8塊餅子。
他已經把剩下的粥和菜都吃了,餅子也吃了7個,實在不敢讓他吃了。
明黛把餅子包起來:“給你留著,上山吃。”
周斯年想了想,從上口袋里掏出個布袋,正是自己昨晚給他裝蛋糕用的。
明黛看了看,沒弄臟,把剩下的幾個餅子放進去。
周斯年火速接過,想要繼續揣兜里。
奈何餅子太大,放不下。
他又把餅子揣進了懷里,還用力按了一下。
能看出,非常滿意了。
明黛拿出兩顆大白兔糖把他哄了出去,趁著這會鍋底有余溫,把鍋和餐清洗了,廚房各了一遍。
邊打掃邊盤算著廚房還缺啥。
打掃完,把鍋底灰埋好,避免起火,關上廚房的門出來,就看到了坐在石磨上的周斯年。
盡管他現在很瘦,也不得不承認,他很帥。
他的帥和現下的審不太一樣。
對于現在的人來說,他的五過于深刻,和歐人差不多,而且他的個子太高了。
在這個普遍營養不足的年代,男生一米七五都算高的了,他卻有一米九。
且因為當過兵的緣故,他的儀態很好,腰背直。
即使這會坐著,也像是一竹竿一樣,這樣就更顯得高了。
加上他現在瘦的相,看上去,是有些嚇人的。
明黛打量著他的舉,心有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