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結婚不到兩年,婚姻存續期間,家里花銷都是賀明出的,陸星瑤的工資以及嫁妝,帶走,兩人除了有個共同的孩子,沒有什麼需要分的,離婚手續辦的非常快。
工作人員例行勸解後,見他們兩人堅持離婚,就給他們辦了手續。
拿著離婚證,陸星瑤看向賀明說:“我會找個時間過來拉東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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