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是長,要從元高知還活著的時候說起。
元高知生活在明末,在縣衙門里當捕頭。
與縣老爺的小兒投意合,私定終。
但是縣老爺不同意,原因自然是瞧不上他一個捕頭,又是個孤兒,于是棒打鴛鴦。
要把兒許配給一個比他年紀還大的知府做續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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