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後,保險理賠結束。
明煜有近兩百萬賬。
據醫院開的死亡證明,李蔓是第一個死的。在上救護車之前就死了。邵詩涵是在救護車上死的。前後差了十幾分鐘。
所以李蔓的產被分了四份,明煜、邵詩涵、邵、李家父母。
邵詩涵的產則由邵和明煜繼
本章瀏覽完畢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感謝您的反饋,該問題已經修復,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
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感謝您的支持!
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email protected]
未注册的邮箱将自动创建账号
請不要擔心,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