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狀上寫得很清楚:該房屋是江建平與發妻的婚共同財產,發妻去世後,江睿兄妹依法有法定繼承權。江建平在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即江睿和江甜)同意的況下,惡意瞞,私自將房屋全部份額過戶給現任妻子柳琴,該行為嚴重侵犯了江睿兄妹的合法繼承權,要求法院依法撤銷過戶登記,重新分割房產。
江建平
本章瀏覽完畢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感謝您的反饋,該問題已經修復,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
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感謝您的支持!
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email protected]
未注册的邮箱将自动创建账号
請不要擔心,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