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縣太爺做出了判決。
李鐵牛和朱屠夫之妻張氏,被分別以七十大板杖刑及兩年監,同時李鐵牛還要賠償朱屠夫三十兩銀子。
朱屠夫在大堂之上當場給張氏寫下休書,從此兩人再無關系。
李長江興沖沖回來和李平說時,他卻神平平,并且告誡李長江,“事已了,後面的事和
本章瀏覽完畢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感謝您的反饋,該問題已經修復,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
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感謝您的支持!
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email protected]
未注册的邮箱将自动创建账号
請不要擔心,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