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崢收起手機,推門走回會議室。
會議桌前,溫知蕎正伏在案前,“王副總,第三條第二款關于離岸港口的免責聲明,付周期寫的是四十五天。”
“但按照航道最新管理條例,惡劣天氣下的滯留損耗,全部算在供貨方頭上。貴司既然拿出誠意,這部分風險兜底,為什麼沒有寫明進合同補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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