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姐?”解雨臣的聲音把從震驚中拉回來,“你怎麼了?”
他的語氣依然是溫和的,但沈玉汐注意到他的眼神變了——那雙漂亮的眼睛里,多了一層審視。
剛才的反應太大了,大到任何一個人都會覺得不對勁。
沈玉汐在心里把自己罵了個狗淋頭,正常人看到一個陌生名字絕對不會是剛才這個反應。
“沒、沒什麼,”干笑了一聲,試圖挽回局面,“只是覺得解先生的名字很好聽,一聽就是文化人。”
這補救簡直拙劣得可笑。
解雨臣沒說話,只是靜靜地看著,那目像是在剝洋蔥,一層一層地往里面看。
沈玉汐覺自己後背有點冒汗。
真不愧是解雨臣,明明態度溫和有禮,但他看你的眼神讓你覺得自己什麼都藏不住。
“沈小姐,”他終于開口了,語氣還是那麼溫和隨意,“你剛才那個反應,可不像是在欣賞我的名字。”
沈玉汐看著那張名片,腦子瘋狂運轉,試圖想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我是覺得,”斟酌著每一個字,“解這個姓比較見,所以——”
解雨臣微笑著打斷了:“北京姓解的人雖然不多,但區區一個見的姓氏不會讓人有這樣……活見鬼的表,除非沈小姐之前就聽說過我。”
這句話的試探意味已經很明顯了。
“怎麼可能,”沈玉汐努力讓自己的笑容看起來自然一點,“我第一次見您,也第一次來北京,之前怎麼可能聽說過。”
確實聽說過他,只不過是在一部小說里,這個事能說嗎?
“是嗎,”解雨臣不置可否地應了一聲,然後站起來走到過道出口,
“那正好,既然沈小姐不認識我,那就更應該到我那兒坐坐了。我們可以慢慢聊,互相了解一下。”
他說這話的時候語氣依然溫和,但沈玉汐注意到他的微微側了一下,恰好擋住了往門口去的路。
這人是在堵的退路。
沈玉汐忽然意識到一件事,在嘗試能不能做這筆生意的時候,解雨臣也在試探。
而且比起對他的好奇心,他對的好奇心顯然要大得多。
一個莫名其妙出現在茶館門口的人,拿出了一件完全超出科學認知的東西,還在看到他的名字時出了極度反常的表。
換做是,也會想把這個人查個底掉。
“解先生,”沈玉汐放下茶杯,盡量讓自己的語氣聽起來平靜一些,
“我真的就是來賣東西的,您要是不方便就算了,我去找別的買主——”
“沈小姐。”
解雨臣忽然俯下,一只手撐在桌面上,微微彎下腰,湊近了的臉。
距離一下子拉近到只有二三十厘米,沈玉汐甚至能看清他眼睫的弧度。
他上有一很淡的茶香,混著一點若有若無的沉香,好聞得讓人腦子發暈。
“我信你真的只是賣東西,”解雨臣的聲音得很低,只有他們兩個人能聽見,
“但你看到我名字的時候,瞳孔放大了,呼吸停了兩秒。
這是驚嚇的反應,我的名字很嚇人?”
他的目從的眼睛移到攥著茶杯的手指上,又移回來,角微微上揚。
“所以,”他說,“咱們還是換個地方聊吧。
你放心,我不是壞人,只是想搞清楚幾個問題。”
沈玉汐被他這麼近距離盯著,心跳不爭氣地了一拍。
這張臉實在太有殺傷力了,湊近了更是好看。
好看得讓人明知道他在套路你,還是忍不住想多看兩眼。
很快回過神,又在心里把那個坑爹系統罵了一百遍。
什麼狗屁修真系統,把扔到盜墓筆記的世界也就算了,還讓開局就撞上了解雨臣這種八百個心眼子的人。
一個普普通通的社畜,怎麼跟這種從小在刀尖上跳舞的人玩心眼?
這會跑是跑不掉了。
人家已經起疑了,這時候要是跑了,反而更顯得心里有鬼。
更何況現在是個黑戶,窮得叮當響,又能跑到哪里去?
“行,”沈玉汐把茶杯往桌上一頓,做出一副慷慨就義的表,“我跟您去。
不過話說在前頭,我就是個手藝人,不是壞人。”
“巧了,”解雨臣直起,“我也不是。”
他轉不急不緩地朝門口走去,拔的姿在茶館暖黃的燈下顯得格外好看。
沈玉汐跟在他後走到那輛黑的奧迪A6跟前,解雨臣拉開副駕駛的車門,做了個“請”的手勢。
沈玉汐磨蹭了一下,在他極有耐心的目下還是彎腰坐了進去。
車里有一淡淡的皮革香還有很好聞的熏香味,暖氣開得很足,和外面的倒春寒像是兩個世界。
解雨臣繞到駕駛座,發了車子。
沈玉汐過後視鏡看著漸漸遠去的茶館,在心里給自己點了蠟。
穿越到盜墓筆記世界第三天,功引起了主角之一的注意。
這個事……怎麼就這麼寸?
關鍵這個大客戶還是自己一眼挑中的,是不是該夸一下自己的眼?
街邊的音像店的音樂又換了,現在放的是《雨蝶》,還好聽的。
沈玉汐轉頭看著車窗外,北京的街道在這個年代還沒有後來那麼堵,路兩旁的梧桐樹禿禿的,街邊的店鋪掛著花花綠綠的招牌。
都穿來三天了,還是覺得有點不適應。
陌生的時代,無牽無掛的孤獨更讓覺自己和這個世界格格不。
但是原來的世界也沒有了牽掛,很多時候都不知道活著是為了什麼。
“沈小姐是第一次來北京?”
解雨臣的聲音從旁邊傳來,語調很隨意,像是在閑聊。
“對,”沈玉汐回過神,盡量讓自己表現得自然一點,“第一次。”
“從哪兒來的?”
“南方,”含糊地說,“小地方,解先生可能沒聽過。”
解雨臣笑了一下,沒有追問,轉而換了個話題:“沈小姐這件軍大,看著有些年頭了。”
“舊貨市場淘的,”如實回答,“三十塊錢。”
“里面那件倒是好看的。”
沈玉汐愣了一下,低頭看了看軍大領口出來的那一截領。
里面穿的是一套夏天的通勤裝,米白的真襯衫配深灰的高腰闊,腳上是一雙尖頭的黑小皮鞋。
這是上輩子最後一天上班的時候穿的,這人的眼力……也對,他就是吃這行飯的。
算了,是真的玩不過這人的心眼,隨便吧,人干嘛要跟自己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