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霍妄,余笙去了醫院。
昨晚霍妄弄得太厲害了,那里有點不舒服。
再一次掛了婦科。
醫生好像認出了,低頭看了一眼:“小姑娘,年輕人激了點可以理解,但也不能過度。”
余笙低著頭,耳滾燙,恨不得整個人進地板里,攥著皺的病歷本,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要死了。
昨晚都說了不要不要了,他還那樣。
“給你開點藥,回去一定好好養著,至一周不能有生活。”
第一次掛婦科是一個人,這次又是一個人,醫生開著單子,又嘆了口氣,“孩子家要懂得惜自己,有些事不能一味順著男方。”
余笙胡點點頭。
“謝謝醫生。 ”
拿著醫生開的藥放進包里。
走出醫院時,剛好是下班時間。
每天這個時候,都會在公寓做好飯等他回來,拿著手機,著撥號鍵,輸霍妄的號碼。
撥出去的電話,無人接聽,直到最後一秒才接通。
“什麼事?”男人略顯冷漠的嗓音從電話里響起。
握手機的手一僵,余笙的臉上劃過一抹錯愕,“霍……”
的話還沒說出口,電話那頭傳來霍妄助理的聲音,隨後男人在電話里淡漠地說了聲:“以後不要在上班時間給我打電話,先掛了。”
沒說完的話徹底被手機的忙音打斷。
無人的街角,余笙看著手機失神……
…………
既然不回家,那也有時間和朋友約飯。
來京都上了四年大學,除了跟大學幾個室友關系不錯,朋友得可憐,不大合群,也不太會維持關系,就連跟霍妄在一起,也很提要求。
以至于他們談了兩年,邊都沒朋友知道談的消息。
可今天,想告訴宋易。
他是的發小,更是的經紀人。
現在的畫都是宋易聯系買家,能靠畫畫養活自己,宋易至占了一半功勞。
聽說余笙了,宋易不免有些擔憂:“你的病好了?”
余笙小時候得過失語癥,即使後來治好也依然不太說話,直到今天告訴他,男朋友了。
余笙沉了半晌,點頭“嗯”了聲。
“早就好了,醫生說我現在可以正常生活,正常。”
告訴宋易他們是怎麼認識的,他如何如何好,宋易只比大兩歲,考慮問題也比。
“傻丫頭,發燒照顧你,給你買禮不都是一個男朋友最基本的。”
最基本的?
還以為霍妄對已經很好很好了。
宋易給倒了白開水:“你談我不反對,但是不要讓他影響你創作,笙笙,你是天賦型選手,別浪費老天爺給你的這碗飯。”
余笙聲音很堅定:“不會的,和工作我分的開,不過還是很謝謝你的提醒。”
片刻,宋易笑笑:“謝什麼,你可是我的財神爺!”
這話宋易沒有夸張。
余笙的畫在業界很有靈氣,很多收藏家一看就喜歡。
真誠的東西,最打人。
他當初選擇當的經紀人,一方面是因為他們從小一起長大,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他真心覺得余笙的畫值得被更多人看到。
兩個人又聊了一會兒,宋易接了個電話,有事要先走。
他站起來,拿起外套:“一個人回去行嗎?”
“可以的,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宋易笑了笑:“在我這兒,你永遠都是那個跟在我屁後面的小丫頭。”
余笙笑了,心里暖暖的。
“那我先走了,你到家給我發消息。”
“好。”
回到公寓,還是一個人。
余笙換了鞋,洗了手,坐到畫架前。
今天狀態不錯,畫筆在手中很順暢,像是自己會一樣,每一筆都剛剛好。
筆落,為這幅畫取了一個很好的名字。
【往後余生】
霍妄回到公寓,沒在臥室里看見,于是走到南邊的工作室門口。
正專注地畫圖,臺燈的燈將的側打得特別完,上穿著他的襯,出一截白的發的小。
霍妄靜靜看。
真乖,真。
霍妄走進去,輕輕的,皺眉:“這麼冰,怎麼不多穿點。”
余笙嚇了一跳,拍他的手:“你嚇到我了。”
霍妄拿了張毯子,摟住的子,就這樣直接把人給抱了起來放到自己上坐著。
他輕咬的耳朵:“ 穿這樣,是不是故意勾引我”
他不在家的時候,喜歡穿他的服,寬寬松松的,像被他抱著一樣,很安心。
小聲說:“我又不冷。”
話音剛落,就打了個噴嚏。
“凍死你得了。”霍妄微微氣:“自己都不心疼自己的話,沒人會心疼你。”
他脾氣不算太好,但跟在一起還算,這是他第一次兇。
仰頭看他,不高興的。
霍妄沒好氣地看一眼: “說都說不得,越來越氣。”
還是忍不住了的長發:“現在天氣涼,你又不好,穿這麼,冒了怎麼辦。”
他這樣一哄,余笙的心就了,連白天他在電話里對冷漠的態度都不計較了,輕聲說了一句:“因為服上有你的氣息。”
那瞬間,霍妄的表變得相當奇怪。
穿著白襯衫的白皙亮,霍妄狠狠吻住,甚至等不及到床上……
從後摟住細腰,輕啃耳垂:“就穿這一還方便的。”
余笙心撲通撲通地跳,很喜歡霍妄,也愿意跟他做這種事。
但想到了醫生的提醒,按著他往下游走的大手,眼神乎乎的:“霍妄,我今天不可以。”
霍妄輕輕擁吻余笙,很溫地說:“怎麼了你家親戚才走十天又來了”
余笙臉紅紅的,輕輕別過臉:“我不舒服,醫生說一周都不能有生活,你要實在想要,自己手解決吧。”
余笙記著醫生的話。
孩子家要懂得惜自己,有些事不能一味順著男方。
跟了他兩年,這是第一次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