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錦程心中大喜。
就這麼一會功夫,林知府就把賈閻和孟惟魚抓到縣衙了?辦事可真利索。
不過他們先前不是商量好了,抓到人後,先關上兩天,再開堂審理,判定罪名,而後安排畏罪自殺,借火化的名頭將人送出府衙大牢,再由他們接收的嗎?
怎麼這會突然尋他們過去?
本章瀏覽完畢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感謝您的反饋,該問題已經修復,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
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感謝您的支持!
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email protected]
未注册的邮箱将自动创建账号
請不要擔心,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