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樂養權的司由沈時瀾出馬,過程異常的順利,甚至都沒有用陸沉越或者于承衍任何的勢力,沈時瀾一個人就把事完的解決了。
這次,蘇青不僅拿回了樂樂的養權,沈時瀾還幫要回了一大筆離婚財產。
除此之外,那個待樂樂的後媽因為不想坐牢,也賠償了樂樂媽一大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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