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嫁給陸長青。”
人的聲音傳進耳中時,虞剛剛恢復意識。
坐在一張鋪著碎花桌布的飯桌旁,面前放著兩張寫了名字的紅紙。左邊是顧承野,右邊是陸長青。
說話的是這一世的姐姐虞秀。
虞秀二十二歲,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藍布衫,神堅定得近乎急切。按著寫有陸長青名字的那張紅紙,仿佛那不是一個窮得連住都沒有的返城知青,而是一張通往錦繡未來的場券。
虞母王淑芬滿臉為難。
“婚事早就說好了。你和顧家有舊約,則是跟長青他母親定下的娃娃親。臨到登記才換,外人怎麼說?”
“現在都提倡婚姻自由。”虞秀抬起頭,“我喜歡長青。妹妹不是一直嫌他窮嗎?又喜歡長得好看的,顧承野正合適。”
話題忽然落到虞上。
沒有回答,而是在腦海里問:“團團,什麼況?”
團團迅速把劇傳給。
時間是1979年春天。
虞家與顧家有舊。顧承野小時候落水,被虞父救過。顧老爺子激救命之恩,開玩笑似的替長孫與虞家長定了一門親事。兩家來往多年,眼見孩子到了年紀,便準備讓虞秀嫁進顧家。
陸長青則是虞母故之子。他下鄉多年,父母早亡,剛返城時連戶口和工作都沒有。虞母憐惜他,想把小兒虞嫁給他,也算履行當年與故友的約定。
按照前世軌跡,虞秀嫁給了顧承野。
顧家門第高,顧承野本人卻是大院里出了名的二流子。他二十四歲,沒有正式工作,天騎著托車在外面跑,與一群待業青年稱兄道弟。虞秀管束、時時責罵,兩人把日子過了仇人。
後來顧承野因為參與倒賣俏資被捕,顧家他牽連。虞秀也在一場爭執後從樓梯摔下,醒來便回到了換親之前。
另一邊,嫁給陸長青的虞在改革開放後跟著丈夫南下。陸長青從擺地攤開始,做家電、建工廠、買地皮,二十年後了全國有名的富商。
虞秀只看見妹妹住別墅、坐進口轎車,被人尊稱陸太太。
重生以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搶走陸長青。
“這是一本重生年代文。”團團小聲說,“虞秀是原主,你是換親後用來襯托有眼的炮灰妹妹。”
“我原本會怎麼樣?”
“你嫁給顧承野後嫌他沒出息,天天拿陸長青和他比較。顧承野被激怒,走上前世的老路。後來他獄,顧家把你趕出去。你四十一歲病死在出租屋里。”
虞看完,目重新落到兩張紅紙上。
虞秀還在等反對。
“妹妹,你要是不愿意,也可以直說。”故意放聲音,“我知道顧承野名聲不好,可顧家條件畢竟比陸家強。”
每一句都像在替妹妹考慮,手卻始終沒有離開陸長青的名字。
虞手,把寫有顧承野名字的紅紙拿了過來。
“我愿意。”
虞秀明顯愣住。
“你不再想想?”
“不是姐姐想換嗎?”虞奇怪地看,“我答應了,你怎麼又不高興?”
虞秀迅速收斂表。
“我只是怕你以後後悔。”
虞低頭看著顧承野三個字。
“長得好看,家里有錢。”
“暫時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