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多番討論後規定,尋常農戶最飼養3到5只鴨,田地十畝以上至養10到20只,田地三十畝以上大戶,需飼養30只以上。
家境困難無力購買鴨苗者,可到政務登記申領鴨苗,待秋收後再酌償還。
從今日起至蝗災平息,嚴私自宰殺適齡鴨,違者依規懲,且來年糧稅提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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