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替換掉的那一段,是案發那天晚上的十點到十點十分。
替換掉的是拾一和王玨住的那一層監控。
此時王玨和拾一正在時影城看電影,有人趁兩人離開酒店之際,潛房中,將錢拿走。
時間就在晚上的十點到十點十分之間。
酒店房間并沒有被暴力闖的痕跡,也就是說進房間者是刷卡進。
王玨和拾一的房卡并沒有丟失,警察在拾一上發現了房卡,才到酒店調查,查到他和王玨在十天前就住了富豪酒店。
也是因此查到了他使用的份證件,得知了他的名字丁昆。
因為拾一當時是害者,警察并未多想,查到份之後就沒再繼續往下查。
沒想到殺人案背後,還藏著一起盜竊案。
小雖然調換了畫面,但想要查出來并不難,小自以為完的盜竊,對蘇小小和萬巖來說不過是小事一樁。
小調換的只是一個樓層的監控畫面,并沒有把整個酒店的監控系統都換了。
這就意味著,他們只是看不到他盜時的畫面,但是他盜完之後總要從門口走出去的。
手里拉著行李箱,想要在酒店出不被人懷疑,最好的掩飾份就是酒店的住客。
所以,他們首先要查的是在案發前幾天住和退房的客人。
蘇小小的想法是,替換掉的監控畫面只有十分鐘,他們查過在這之後一個小時的監控畫面,包括樓層和出口,都沒有發現有可疑之人出,說明小并沒有馬上出去。
拿了錢沒有馬上走人,那麼他會待在哪里呢?
當然是待在房間里了,這是一起有預謀的盜竊案,小就是其中一位住店的客人。
兩人直接去前臺查了住記錄,尤其是與王玨和拾一住在同一層的客人。
因為替換掉的監控只有十分鐘,這十分鐘的時間,想要完盜,只有同一樓層的才能做到,離的越近越好,最好是相鄰的房間,這樣才能真正做到神不知鬼不覺。
蘇小小猜測,他不會馬上退房,因為完東西已經是晚上十點多了,如果這個時間退房很容易引起別人的懷疑,不退房直接走掉也會引起別人的懷疑。
警察來查的時候,肯定會以為小了東西會馬上逃走,案件發生之後那個時間出去的人是最容易被關注到的。
所以,他很可能是等到第二天早上才來退房,然後從容走掉。
“第二天早上退房的有三個人,其中一個退房時間比較早,七點多就過來退房了,這個人吳振華,住的房間就在丁昆的隔壁。
這個人我也有印象,現在住酒店大部分人都是刷卡或微信支付,吳振華付的是現金,而且他看起來也不像沒進過城的土包子,就奇怪的,還有那個丁昆也是。”
經理指著吳振華份證給他們看,份證上的照片看著很陌生,但是大伙都知道,證件照就那回事,很多人證件照跟本人都不太像。
“把他退房時的監控調出來。”
“好的,稍等。”
監控很快被調了出來。
一個瘦高的男人出現在視頻里,手里拉著一個碩大的行李箱,上穿著黑的長棉,頭發略長微卷,上留著一撮胡子,臉有點病態的蒼白,帶著格子圍巾,頗有點藝家的風范。
看到男人的第一眼,蘇小小就知道他做了偽裝,胡子是假的,蒼白的也是假的,頭發也是假的。
“沒錯,就是他,這個人不是吳振華,是劉杰。”
蘇小小盯著那個人的眼睛,會易容,任何偽裝都逃不過的眼睛。
其實在聽到錢不見了之後,蘇小小就有了想法,覺得丟錢這件事肯定跟劉杰有關,尤其是知道時間之後,更確認了自己的想法。
他們在查劉杰時,就對當天晚上他的行為有點疑。
按照他們的推測,是劉杰把王玨和拾一的消息給關宏偉的,但劉杰不承認,而且有一點他們也無法解釋。
劉杰雖然兩次跟關宏偉出現在同一場合,可案發那晚,他并沒有等關宏偉進電影院就走了。
如果是他把消息給關宏偉,目的是為了報復這兩個人,那麼他至要見到關宏偉進影城,為什麼他那麼著急走呢?!
因為解釋不通這一點,所以劉杰堅決不承認他是通風報信之人,他們明知他在撒謊,也沒有辦法。
而且,他們最初想到關宏偉出事,他有可能繼承他的產,但劉杰提到要給害人賠償,他本不可能拿到關宏偉的產,這一點確實也有道理。
不過現在才明白,他做這一切的目的,并不是圖謀關宏偉的財產,他的目的是要拿走拾一從王玨那里騙來的錢。
他能在王玨的手機里裝木馬件,對王玨進行監控,王玨的一舉一都在他的掌握之下。
所以,他知道王玨把錢給了拾一。
在目睹王玨和拾一進了電影院,又確認關宏偉也看到他們之後,他就離開了,因為他要趁這個時間去拿錢。
他其實并不在乎關宏偉會對他倆做什麼,他要的只是錢,當然如果他們能夠兩敗俱傷就更好了,沒有也無所謂。
但是想明白歸想明白,他們現在還缺最關鍵的證據,錢在哪里?
劉杰出去的時候拉了一個碩大的行李箱,裝錢的小行李箱應該是直接放在了大行李箱里,出門的時候他還跟進來詢問況的警察肩而過,沒有引起任何人的懷疑。
跟著兩人的小夏,聽著兩人劈里啪啦一頓分析,就找到了嫌疑人,整個人都是木的。
兩人帶著小夏回去拿搜查證,準備先搜劉杰的家,那些錢都是現金,他不可能存銀行,也不可能給別人保管,很可能還在家里,捉賊拿贓,錢必須找到。
剛進門,就看到幾個隊員押了一個人進來,抓到了殺孫紅霞的嫌疑人,大伙都很興。
那是一個五十上下的男人,皮曬得黑紅,頭發支楞著,服外面套著一件皮圍,上散發著魚腥味。
雙手被反銬在背後,還在拼命掙扎。
“你們放開我,我沒有殺人,我不是兇手,警察就可以隨便冤枉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