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大為十八歲之前,在他上幾乎沒有發生過一件好事。
他上到初中,九年義務制教育結束,母親就不肯花錢給他讀書了。
說起來他能上完初中,也是居委會的功勞,因為他那個媽本不管他,連想都沒想過讓他讀書。
當然他在學校也沒有什麼好果子吃,妥妥的一個被霸凌的對象,誰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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