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早上九點,淑玲把宴會廳的燈只開了靠窗那排。昨晚撤下的桌花還放在推車上,承翰經過時看了一眼,沒有停。
他帶來一個明資料夾,裡面夾著訂席契約、匯款紀錄,還有一張摺過的紙。
「我媽以為今天還能來拿喜餅。」他坐下,把手機調靜音。「剛剛才跟講清楚。」
淑玲把昨晚的出餐表攤開。「我們先核數量。原訂二十桌,昨天到了十七桌的客人。有幾桌坐得不滿,服務組把人數記下來了。已出的菜按桌計,茶點按實際人數。」
承翰拿筆,在自己的契約影本上做記號。「剩下三桌一口都沒?」
「茶點沒有。熱菜有備料,這部分得拆開算。」
「妳說慢一點。」他指著表上的一道魚,「這個寫二十份,是二十桌的意思?」
「對。已出十七份,三份沒蒸。魚昨天就進貨了,不能當沒買過。」
承翰點頭,又逐項問蝦、湯和甜點。淑玲原本準備好被質問,連哪些食材還能轉進今天的散客菜單都標了;他卻問得很細,連退冰後能不能再賣也要確認。問到一半,他抬手按了按眉心。
「我修冷氣估價,也最討厭人傢寫一個『材料費』就要我簽。妳別嫌我煩。」
「你不問,我還得猜你會不會回傢才覺得被多收。」
承翰角了一下。「昨天我媽已經替我覺得了。」
淑玲沒接那句。翻到場地費,拿呎住翹起的紙角。「儀式沒有辦,主持、音控還沒執行的部分可以退。宴會廳昨天照常開放,清潔和服務費會有支出。場租能退多,我今天再跟老闆確認,不會先寫一個數字給你。」
承翰把筆擱下,從資料夾出那張摺紙。「還有這個。我昨晚寫了親友通知。妳看看會不會害書妍被問得更兇。」
淑玲讀到第一行:「原訂昨日舉行之婚宴已取消」。後面寫兩人會自行理後續費用,請親友暫時不要追問原因。落款是「葉書妍、江承翰」。
「書妍還沒看過。」淑玲說。
「所以我沒傳。我哥昨晚幫我回了好幾通電話,說我們只是吵架,過兩天就好。我不想讓他再替我們講。」承翰把紙往回拉了一點,「可是只寫我的名字,大傢又會猜是不是不肯出面。」
「也可能不想署名。」
「我知道。妳能不能帶回去給看?要改就改,不同意我也不發。」他停了一會兒,聲音低下來,「我希最後是我們兩個的名字。這件事已經夠像只有一個人決定了。」
淑玲原想說會勸書妍,話到邊改:「我拿給。怎麼回,我照原話跟你說。」
承翰點頭,把摺紙推到手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