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和十五年,五月十二,大吉,宜嫁娶、會親友、宅、安香。
古禮有雲:婚者,昏時行禮,故曰昏。
取往來、男迎歸之義。
是故親迎之禮,必以昏時!
婿承父命而往,以雁為贄,奠于之廟,告以先祖,而後婦至。
此周公制禮、孔子述之,千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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