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和十五年,九月二十五。
帝已五日不曾視朝。
太子監國,沈端輔政。
文華殿東側,設了一張小案。
太子姜珩坐于案後,沈端侍立案側。
折子兩摞:左,批過的,右,待批的。
太子執筆,一頁一頁看過去,朱筆落得極慢。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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