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專攻刑法的研究生立刻起反駁:
“我反對!刑法必須恪守謙抑原則,不能隨意擴大罪邊界!
第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司法實踐,歷來以牟利、倒賣、大規模泄為主要罪形,無牟利、偶發式的人搜索,直接刑,違背刑法謙抑,會過度擴張刑事打擊范圍,混淆民事侵權與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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