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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卷 第24章 供詞里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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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周湊過去,戴上老花鏡看了半天。

“工放置的痕跡?”

“對。往復鋸工作的時候會有震。底座跟質臺面接時間長了會留下這種平行磨痕。”

“碎尸用的工就擱在這上面。”老周的聲音低了。

“但現在不在了。”江棠說,“被轉移了。”

穆征走過來。他聽到了這段對話。

“工被帶走了?”

“至這個倉庫里沒有。”江棠說,“昨晚那兩個人過來——可能就是來找這個東西的。或者來確認有沒有被發現。”

穆征站在倉庫中間環顧了一圈。

“封鎖現場。全面取證。所有證送檢。”他轉往外走,走了兩步又回頭,“江棠,跟我回去。八點那個審訊——重新來。”

江棠跟上了。

回程的車上,穆征打了個電話。

“技偵,查一個微信號——等一下我讓人把截圖發你。對,最快速度。”

掛了。

他又打了一個。

“老陳,張永剛那個先放一放。矮個子劉強說的微信號——讓趙銳截圖發技偵。另外——你查一下李國平的合伙人關系。他那個建材店有沒有合的人。”

掛了。

車里安靜了一陣。

穆征開著車,沒說話。

江棠坐在副駕駛,在手機備忘錄里打字。

打了兩行:

“倉庫是第一現場。碎尸在此完。工被轉移。兇手對現場做過清理但不徹底——說明時間或者經驗不足。”

“兩個被雇來守倉庫的人不是兇手本人。兇手另有其人。”

又想了想,加了一行:

“兇手知道倉庫地點,有鑰匙或者碼。與李國平關系很近。”

車到了市局。穆征停好車熄了火,沒有馬上下車。

“江棠。”

“嗯。”

“倉庫里那些刮痕——你什麼時候看到的?”

“進去之後大概三分鐘。”

穆征的手在方向盤上擱著。

“何明在里面找了快十分鐘才開始理水池那塊區域。你三分鐘就鎖定了位置。”

江棠沒接話。不知道該怎麼回應這個——是夸獎還是盤問。

“法醫學博士課程教觀察現場工痕跡?”

“不教。”江棠說,“但碎尸案的文獻里會涉及。我讀過的案例比較多。”

穆征“嗯”了一聲。

下了車。

上午十點。

陳鐵柱的電話回過來了。打到穆征辦公桌上的座機。

“查到了。李國平那個建材店——營業執照上是個人獨資。但實際經營有個合伙人,沒寫進工商登記里的。”

“誰?”

“張永剛。”

穆征拿著聽筒的手頓了一下。

張永剛。昨晚在倉庫被江棠放倒的那個一米八的平頭男。

“確認了?”

“確認了。建材市場那邊問了好幾家鄰鋪,都說李國平和張永剛合伙開的店,兩人關系一直不好,經常吵。去年年底還打過一架,差點報警。”

穆征放下聽筒。

他起走到白板前面,拿起筆,在李國平的照片旁邊加了一條線——線的另一頭寫了“張永剛”三個字。

合伙人。有經濟糾紛。有打鬥前科。昨晚出現在碎尸現場的倉庫。

帶著刀。

“審他。”穆征說。

---

陳鐵柱回到局里的時候是上午十一點。

他守了大半夜,又跑了一上午外調,眼底下的黑眼圈能當眼影用。

但他神很足。

因為他知道——這案子快了。

審訊室。

張永剛被帶進來了。

這回跟昨晚的態度不一樣了。

他坐在椅子上,背沒有靠椅背,略微前傾。

等了一夜加一上午,又不知道外面查了些什麼——人的心理防線會自己消耗。

陳鐵柱坐下來。這回他沒翻文件夾。

“張永剛。我問你一件事。”

“什麼。”

“李國平跟你什麼關系?”

張永剛的手指了一下。

“不認識。”

“不認識?”陳鐵柱從口袋里掏出手機,翻了張照片,懟到他臉前面——是建材市場鄰鋪老板拍的,一張非正式的合影。

照片里李國平和張永剛站在店門口,背後是招牌。

張永剛的瞳孔收了一下。

“你跟他合伙開了三年建材店。”陳鐵柱把手機收回去,“你還跟我說不認識?”

沉默了五秒。

“認識。但——”

“但什麼?”

“但我跟這事沒關系。”

“什麼事?”

張永剛意識到自己說了。他閉上了。

陳鐵柱沒有追著問。

他站起來,繞到張永剛後,在他看不到的地方站著。

“張永剛。108號倉庫——是你跟李國平合租的。對吧?”

不答。

“今天早上我們在那個倉庫里——采到了大量跡。地里、水池里、地面的塑料布上——都有。DNA比對要兩天才出結果,但我們已經知道是李國平的了。”

這話有一半是詐——DNA結果還沒出。但張永剛不知道。

他的後背繃了。陳鐵柱站在他後,看得清清楚楚。

“你有兩條路。”陳鐵柱繞回前面,坐下來,雙手十指叉放桌上。

“第一,你現在說清楚。主代從寬。第二,等DNA結果出來,我連同你昨晚攜帶管制刀、襲警、還有你那兩次前科,一起移送檢察院。”

“我沒有襲警!”

“你從背後撲向一名警務人員。”陳鐵柱的語氣平平的,“在場四名警務人員都可以作證。”

張永剛的臉變了。

他低著頭,兩只手在桌面下面互相。了很久。

審訊室的空調嗡嗡響。

“……是我干的。”

聲音很低。

陳鐵柱沒。

“大聲點。”

“是我干的。”張永剛抬起頭,眼眶紅了,“李國平——他欠我二十八萬。三年了,一分沒還。我找他要,他跟我翻臉,說錢花了,沒有。我——我那天喝了酒去找他——”

“哪天?”

“上周六晚上。我約他在倉庫見。我說把帳清了,他說沒錢。我——”

“你怎麼殺的他?”

張永剛的手在抖。

“菜刀。從倉庫里拿的菜刀——工人中午熱飯切菜用的那把。我——一刀——”

“砍哪里?”

“後腦。從後面。他背對著我在翻柜子——我——”

陳鐵柱面無表地記錄。

“殺了之後呢?”

“我——我慌了。在倉庫里待了一晚上。第二天——第二天我——我想著得理。”

“怎麼理的?”

“切了。”

“用什麼切的?”

“菜刀。”

“就菜刀?”

“對。”

陳鐵柱看了他一會兒。

“然後呢?”

“裝到袋子里。晚上運到河邊扔了。”

“用什麼運的?”

“面包車。我借的。一個朋友的白五菱。”

“車牌號?”

張永剛報了一串數字。

“扔了幾次?”

“一次。裝了兩個大編織袋。”

陳鐵柱記完了。他合上本子。

“行。你等著,筆錄一會兒讓你簽字。”

他起出了審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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