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棠刪掉了剛才打的兩行字。重新打。
論文。專心寫論文。
的課題方向是“古代驗尸的現代法醫學驗證”。
第三章的實驗數據還差一組——銀針與硫化接後的變譜分析。
上次在實驗室做的數據案子一忙就擱下了。
現在有時間了。
因為某人把的加班劃掉了。
周四下午。
何明端著兩杯咖啡出現在法醫科門口。
他不常來後樓。
痕檢員的地盤在三樓技室,和法醫科隔了半棟樓。但今天他專程跑過來了。
江棠正坐在顯微鏡前面看切片。聽到敲門聲抬頭。
“何哥?”
何明把其中一杯咖啡放在桌上。“式,冰的。老周說你下午犯困喝這個。”
“謝謝。”江棠接過來。
何明在旁邊的凳子上坐下。
他不是個會沒事找事閑聊的人。來了,就是有目的。
他果然開口了。
“小江,上次那個銀針——”
江棠看了他一眼。
“就是王建設那案子。你那套針試胃——鉤吻素丙那次。”何明的手指在膝蓋上敲了兩下,“我回去之後查了很多資料。”
“嗯。”
“銀針試毒這個說法,古代文獻里大把。但古書上寫的都是試砒霜——銀遇到硫化變黑。這個原理現代化學解釋得通。”
江棠點頭。
“但你那次——銀針變的是灰藍。不是黑。鉤吻素丙是生堿,不含硫。按道理銀針不應該有反應。”
何明看著。“我想了兩個星期沒想明白。”
江棠把顯微鏡關了。靠在椅背上,手里捧著那杯冰式,想了一會兒。
“你想知道原理?”
“如果方便的話。”
江棠站起來,走到自己的帆布包旁邊。
從包的夾層里出一個小本子——掌大,牛皮封面,紙頁泛黃。
何明認出來了。上次在實驗室也從包里拿過東西——那套銀針就裹在一塊深布里。
江棠把本子翻到其中一頁,遞給他。
何明接過來。
紙上是手寫的字——不是江棠的筆跡。
字很老派,豎排,繁,用的是鋼筆。
有些地方墨水已經有點洇了。
容他讀了兩遍才看懂——
大意是:純銀探針經過特殊理(浸泡某種藥,日曬,反復鍛打打磨),表面會形一層極薄的活。這層對含氮雜環類化合(包括多數生堿)有微弱的絡合反應,反應後會呈現灰藍或灰綠。
旁邊還有一行小字注釋:“此法非銀本之,乃藥之。藥配方見卷三十七。”
何明捧著本子,手指都沒敢。
“這是……”
“我爺爺的筆記。”江棠說。
何明看著那頁紙上的容。
他是理工科出,看到這段話的第一反應是——如果這是真的,那等于是在純銀表面做了一層化學修飾,讓它變了一種廣譜的生堿指示材料。
原理說得通。但作細節——“藥”是什麼分,“日曬”多長時間,“鍛打”到什麼程度——全在那個“卷三十七”里。
“卷三十七……你有嗎?”
“有。”江棠說,“在家里。全套四十二卷。我爺爺寫了一輩子。”
何明把本子還給。手收回來的時候了兩下——出汗了。
“小江。”
“嗯。”
“你爺爺是天才。”何明說。他頓了一下。“你也是。”
江棠搖頭。把本子收回夾層里。
“我不是。我只是……記住了他教的東西。”
何明沒再說“天才”這個詞。
但他看江棠的眼神變了——從“能力很強的實習生”變了別的什麼。
敬意,或者更復雜一點的東西。
“那個藥的配方——”他試探地問。
“不能給你看。”江棠說。
很直接。沒有鋪墊。
何明也不意外。“我理解。家傳的東西。”
“嗯。”
沉默了幾秒。
“但如果你做論文需要譜數據——”何明說,
“銀針變後的譜分析——我可以幫你跑儀。三樓的紅外和拉曼都能用。”
江棠看了他一眼。
“你幫我跑數據,條件是什麼?”
何明笑了。被看穿了。
“我能不能用你的數據寫一篇合作論文?掛你一作,我二作。方向就是——傳統金屬探針在現代毒篩查中的指示機理。”
江棠想了想。
這對沒有壞。反而有好——論文發表數量是博士畢業的指標之一。
而且何明的儀作水平見識過,確實很強。
“可以。但論文里不能出現的藥配方。只寫表征結果和機理推測。”
“當然。”
“行。”
何明站起來。咖啡一口沒喝——聊得太投忘了。他端起來灌了一大口。
“那我下周排個時間,你把針帶來,我先跑一組XPS看看表面元素組。”
“好。”
何明往門口走。走到一半又停了。
“小江。”
“嗯。”
“你爺爺那四十二卷筆記——全是法醫驗尸的容?”
江棠沒立刻回答。
“大部分是。”說。
何明點了點頭,沒再追問。
他出了門。走在回三樓的走廊上,心里在算一筆賬——四十二卷手寫筆記,一個退休法醫寫了一輩子。
如果每卷都是這種度的容……
這個江沉舟——到底是什麼人?
一個普通的市局退休法醫,能積累出四十二卷獨創的驗尸技筆記?
何明想到了上次碎尸案——江棠三分鐘鎖定工痕跡。
想到了銀針試毒那晚——報出鉤吻素丙的分子量比他查數據庫還快。
想到了第一案——一秒半放倒持刀男。
這些能力加在一起——
不是一個“爺爺教的”就能解釋的。
何明走進三樓技室,坐回自己工位上。
他打開電腦,搜索了一個名字:江沉舟。
系統里能查到的信息很。
淮市公安局法醫科,1972年職,2005年退休。在職期間參與重大案件鑒定二百余起。
2005年退休。
江棠2004年父母火災去世。2005年江沉舟退休。
時間線——有點意思。
何明關掉了搜索頁面。
他不是刑警。這些事不該他想。
但他把這條信息記在了腦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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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
穆征的辦公桌上,有一份檔案室送來的回執單。
上面寫著:
“您申請調閱的2004年案件卷宗(建南區居民樓火災致死案),因涉及當年市局部復核程序,原件已于2006年移至省廳檔案中心保管。如需調閱,請向省廳檔案管理另行申請。”
穆征看著這張回執單。
看了很久。
他把回執單折了一下,放進屜里。
屜里還有另一樣東西——一張舊照片的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