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君進了年監獄後,發現這里與管所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世界。
管所里大多是半大孩子,吵吵鬧鬧,手段都上不了臺面;
可這里關著的,有混跡江湖多年的慣,有手上沾了的搶劫犯,有走南闖北的販子,個個都是老油子,作案的路子、躲警察的手段,一套比一套。
張君進去之後,照舊擺出低調本分的樣子,干活搶在前頭,見了老犯人主遞煙跑,從不跟人起爭執,暗地里卻在篩選值得結的人。
他很快搭上了一個姓王的犯人。
那人是雲南人,因為非法販賣槍支彈藥進來的,判了十年,肚子里藏著不邊境黑市的門道。
張君天天湊過去幫他打飯、整理務,對方聊得興起,就會講幾句邊境上的事:哪里能到黑市的路子,手槍多錢一支,子彈怎麼帶過關,哪條山路能繞開檢查站。
這些話像磁石一樣吸住了張君,他一字一句都記在心里,夜里躺在大通鋪上翻來覆去地琢磨。
他還認識了一個省流竄作案的慣搶犯,那人跑過半個中國,從來沒在同一個地方作過兩次案。
那人跟他說,兔子不吃窩邊草,作案不能沾家門口,得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省流竄,警察各管各的地盤,很難串到一塊兒去。
他還教他怎麼偽造份,怎麼選撤退路線,怎麼避開路上的盤查。
張君把這些話和自己管所里想的路子一對,瞬間通了不。
監獄里有法制教育課,也有圖書室,訂著法制類的報紙雜志。
別人看這些是看熱鬧,張君卻看得格外認真,盯著案件偵破的報道反復琢磨:警察是從哪條線索到人的?
哪個環節出了馬腳?
如果換自己,該怎麼避開這個?
他像個做題的學生,把每一起公開的案件都當反面教材,反向拆解警方的偵查邏輯,再補到自己的計劃里。
別人坐牢是熬日子,盼著早點出去重獲自由;張君坐牢卻像在 “深造”,一天比一天篤定自己要走的路。
兩年多的時間里,他把未來的犯罪路線越盤越清晰:
第一要的是搞到槍,有槍才有底氣,才能干金店、銀行這種大目標;
第二不能單打獨鬥,得找幾個信得過、敢下手的同伙,分工配合才效率高;
第三得有窩點,最好是人的住,警察最不容易懷疑,省作案也能有地方落腳藏。
因為在獄中干活積極,表現尚可,張君獲得了一年多的減刑。
1991 年春天,二十五歲的他提前走出了監獄大門。
站在監獄外的下,張君瞇了瞇眼。和五年前從管所出來時相比,他臉上了幾分外的戾氣,多了幾分沉在骨子里的沉。
監獄門口照例空的。父親沒來,兄弟姐妹也沒來,不過他已經習慣了。
他回頭了一眼高高的圍墻和崗樓,臉上沒什麼表,既沒有重獲自由的輕松,也沒有劫後余生的慶幸。
路上他攔下一輛往安鄉方向去的農用三車,顛顛簸簸坐了兩個多小時,才回到那個自己從小長大的濱湖村子。
村口的人看見他,都下意識地別開目,湊在一起低聲議論,指指點點的目像細針一樣向他扎了過來。
張君目不斜視地往前走,心里卻跟明鏡似的 —— 在村里人眼里,他就是個爛泥扶不上墻的勞改犯,這輩子都翻不了了,也休想摘掉勞改犯的帽子。
推開自家那扇斑駁的木門,父親正蹲在門檻上旱煙,見到是張君回來,他只悶聲說了句 “回來了”,就再沒別的話了。
幾年過去,屋里還是他走時的樣子,土坯墻熏得發黑,家徒四壁,連件像樣的家都沒有。
墻角斜靠著一只掉了漆的竹籃,竹篾磨得發亮,是以前家里裝針線用的。
張君的目在那只竹籃上頓了頓,一段了好幾年的舊事,順著悉的霉味和煙火氣,慢慢翻了上來。
那是 1987 年,他剛從管所出來沒多久。
遠房親戚見他年紀輕輕總在街上晃,便給他說了門親事。
方是鄰村的羅氏,離過一次婚,子溫順本分,就想找個男人安安穩穩過日子。
兩人只見了兩面,并不是因為什麼投意合,只是覺得條件合適還算合適——一個離過婚,一個坐過牢,就匆匆辦了喜事。
剛結婚那陣子,他也試著收過心,白天去工地打零工,晚上早早回家,羅氏燒好熱水等他,桌上擺著熱飯熱菜。
那是他母親去世以後,第一次嘗到 “家” 的滋味,有那麼一瞬間,他甚至想過就這麼湊活過下去,生個孩子,守著幾畝地過完這輩子。
可安穩日子沒過一年,他就耐不住了。
工地扛貨太累,一天賺不了幾塊錢;種地更苦,面朝黃土背朝天,一年到頭見不著現錢。
他又開始往鎮上跑,跟以前的舊相識混在一起,煙喝酒,半夜才回家。
羅氏勸過他好幾次,讓他收收心,好好攢錢過日子,他上應著,轉頭就忘。
手里沒錢了就從家里拿,稍有不順心就沉下臉,摔摔打打。
日子越過越,油鹽錢都常常湊不齊,夫妻倆三天兩頭吵架。
羅氏哭著罵他沒本事、好吃懶做,說自己瞎了眼才嫁過來。
吵到最兇那次,他推了對方一把,羅氏撞在桌角上,額角當場撞出了。第二天人就收拾了包袱回了娘家,托人帶話,說這日子過不下去了,要離婚。那時候懷里還抱著他們剛滿周歲的兒子。
張君沒去接,也沒去挽回,甚至連句話都沒說。
就這樣,直到他坐牢,他們夫妻就這樣散了伙。
他站在空的屋里,看著冷掉的灶臺,心里沒有半分愧疚,反倒憋著一邪火。
他認定人離開不是因為他懶,也不是因為他手,純粹是嫌他窮,嫌他賺不來錢。
連自己的人都留不住,說到底還是因為沒錢。
竹籃還是那只竹籃,屋子還是這間屋子。幾年過去,他非但沒混出個人樣,反倒又坐了一次牢,家里的景比以前更糟。
晚上吃飯,兄嫂們坐在桌邊,話里話外都帶著兌,說家里口糧,地早就分完了,多張就是添負擔。
張君低著頭飯,一口接一口,一句也沒回。
他知道,這個家早就沒他的位置了。
幾年前留不住媳婦,如今回來,連親兄嫂都容不下他。
兜兜轉轉一大圈,他還是那個被人看不起的窮小子。
吃完飯,他回到自己那間風的偏房,把東西簡單收拾了一下。
他沒跟父親道別,也沒跟兄嫂打招呼,心里已經拿定了主意。
正道他試過了,打工、種地、家,沒一樣能讓他抬起頭。
正經路子走不通,那就不走了。要翻,就得走險路。
他在心里把路數算了一遍又一遍:打工扛貨,一年到頭賺不了幾百塊,撐死了混個溫飽;做生意,沒本錢沒門路,沒人愿意教他上手,本做不起來。
想要快速翻,想要讓以前看不起他的人都低著頭說話,只有一條路可走 —— 搶劫。
但這一次,他不想再用彈簧刀小打小鬧。要干就干大的,搶金店,搶運鈔車,一次得手頂得上打工十年。
干這種事,刀不夠用,得有槍。有槍在手,才有話語權,才有掌控一切的底氣。
第二天一早,天還沒亮,張君就拎著帆布包出了門。
他先去了常德市區,找以前認識的幾個舊相識,東拼西湊了一筆路費,又置辦了一像樣的滌卡中山裝,把自己收拾了跑生意的模樣。
沒人問他要去哪,他也沒跟任何人說實話,只含糊地講一句 :“去外地做點藥材生意”。
幾天之後,他坐上了開往貴的長途客車,一路往南,目標直指雲南邊境。
他去那里的目標很明確,那就是搞一把真正的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