輾轉近一周,換了四趟客車,張君終于來到了雲南邊境的一小鎮上。
這里街巷錯落,石板路坑坑洼洼,集市上滿了背著背簍的山民,著各地口音的商販沿街賣,山貨、藥材、皮堆得滿地都是,煙火氣里混著說不清的混沌暗流。
張君背著舊帆布包混在人群里,像一滴水融進了河里,毫不起眼。
他沒有貿然打聽槍的事,先在鎮子最偏的巷口找了家私人小旅館,木板房,風的窗戶,一晚上只要兩塊錢。
登記住的時候,他隨口報了個 “陳強” 的假名,籍貫填的是湖南邵,說是來收藥材的小生意人。
接下來三天,他每天天一亮就出門,在集市上慢悠悠地晃。
他有時蹲在草藥攤前問三七的價錢,有時站在山貨攤邊看皮,話不多,問幾句就走,看起來就像是個猶豫摳門的小商販。
可他的眼睛從來沒閑著,不時地掃過巷口站著的閑散人員,留意著哪些攤位只看貨不談價、哪些人眼神總往路人上瞟,慢慢把黑市的門道、放哨的規矩了個七七八八。
監獄里那個姓王的犯人說過的話,被他一一對應到了現實里:越是不起眼的角落,越藏著貨;越是話的中間人,路子越穩。
他不急,每天只逛不問,連同一個攤位都不待超過三分鐘,生怕給人留下印象。
他的帆布包層藏著那把彈簧刀,夜里睡覺都在枕頭底下,稍有靜就能在手里。
第四天下午,他逛到集市最角落的一個草藥攤前。
擺攤的是個中年男人,皮黝黑,手指短,面前擺著幾捆常見的草藥,眼神卻總往過往的行人腰上瞟。
張君蹲下來,隨手翻了翻捆好的三七,問了價錢,又搖著頭說貴,起要走。
那男人忽然開口,用不太標準的普通話低聲問他:“老板是只收藥材,還是想找點別的貨?”
張君腳步頓住,回頭看了看那男人,然後遞了煙給他,低聲音回答道:“有貨就看看,沒誠意就不浪費時間。”
男人接過煙,指尖在他煙盒上敲了敲,跟他約好深夜十二點,在鎮外山腳下的破土地廟見面。
當夜的山風很大,吹得廟門吱呀作響。
張君提前半個鐘頭就到了,繞著破廟轉了兩圈,確認沒有埋伏,才躲在斷墻後面等著。
晚上十二點整,中年男人帶著一個幫手準時出現了,他手里拎著個黑布包。
雙方沒有多余的寒暄,對方先把包扔了過來,張君接住,就地拆開油布 —— 一支烏黑的五四式手槍赫然出現在他面前,另外還有兩個備用彈夾,裝著整整齊齊五十發子彈。
他抬手掂了掂槍的分量,又拉開槍栓看了看膛線,作練得不像第一次槍。
確認不是報廢的廢槍,子彈也都是實彈,他才從帆布包里掏出一沓疊好的鈔票遞了過去。
整個易過程他們幾乎沒說話,錢貨兩清,對方點好錢轉就消失在了山林里。
張君當晚留在破廟里,借著月反復挲著冰涼的槍。
金屬的冷意順著指尖竄到心口,他有一,但更多的是心里前所未有的踏實。
從管所就盤算起的家伙,今天終于握在了手里。
他知道,從這一刻起,以前那個靠彈簧刀壯膽的搶劫犯張君,就徹底為過去了。
拿到槍的第二天,張君趕在天亮之前就離開了那個邊陲小鎮。
他不敢走大路,專挑山間小路和縣際短途客車輾轉,往貴州方向折返。
一路上他更加謹慎,每到一個縣城就換車,從不坐直達班車,住宿只找不用登記證件的私人小旅店。
他把槍用油布裹得嚴嚴實實,藏在帆布包最底層,上面蓋著幾件換洗和幾包廉價藥材,就算被查到,他也只是個跑小生意的商販。
走到黔東南境的一偏僻山路時,他看見路邊孤零零立著一間代銷店,土墻黑瓦,門口擺著個玻璃貨柜,賣些煙酒、糖果和日用雜貨。
張君停下腳步,左右了,確認前後半里地都沒有人家,也不見過路的行人。
店里只有一個頭發花白的老漢,正趴在柜臺上打盹。
他站在路邊猶豫了幾秒,隨即推門走了進去。
老漢被推門聲驚醒,剛要開口招呼,張君已經快步繞到柜臺側,右手掏出手槍,冰涼的槍口死死頂在了對方腦門上。
老漢嚇得渾一哆嗦,張就要喊,張君沒有毫猶豫,食指輕輕一扣。
一聲悶響,老漢應聲倒在了柜臺後面,鮮順著柜角往下淌,在泥地上洇出深的印記。
這是他第一次用槍殺人,整個過程快得像一陣風,他手沒抖,心沒慌,甚至連呼吸都沒多。
隨後他練地翻出柜臺屜里的三百多塊現金,又把貨架上的幾條香煙塞進包里,用油布仔細了槍沾上的星子,轉快步走出了代銷店。
走出幾百米,他沒有停下,反倒加快腳步拐了三條岔路,鉆過兩片齊腰深的莊稼地,確認後沒有任何靜,也看不見小店的方向了,才在一被荒草蓋住的舊涵邊停了下來。
他先蹲在涵口聽了幾分鐘,遠近都沒有人聲,也沒有腳步聲,才側鉆了進去。
里乎乎的,彌漫著泥土和腐草的氣息,他靠在冰冷的壁上,緩了口氣,才在心里把整個作案過程過了三遍:
進店的時間有沒有被路人瞥見?
玻璃柜臺上有沒有留下指紋?
現場落的彈殼會不會很快被發現?
想了一圈,唯獨彈殼留在了店里是個患。
可他沒折回去撿,一來折返風險太大,二來這種偏僻山坳里的小店,尸說不定十天半個月才會被人發現,等警方立案排查,他早就省回到湖南了。
這時他低頭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尖還殘留著開槍時的震。沒有惡心,沒有慌,也沒有半分愧疚,反倒生出一強烈的掌控。
果然,槍比刀好用一百倍!
只要扣一下扳機,再怎麼掙扎的人也會立刻閉,連反抗的機會都沒有。
這種絕對的制力,是拳頭和彈簧刀永遠給不了的。
他很清楚,這次開槍殺人只是一次練手,幾百塊錢本不算什麼,有槍在手,未來的目標是金店、是運鈔車,是一次就能賺幾十萬的大案。
可他也明白,單靠自己一個人,干不了真正的大案。
金店有保安,運鈔車有押運員,需要有人配合踩點、有人開車接應、有人理贓;而且總不能天天住破窯、小旅館,得有穩定、安全的窩點,最好是人的住。
警察查案,最先懷疑的都是有前科的男人,很會盯著普通居家的人。
關于同伙,他心里已經有了第一個人選 —— 外甥李澤軍。
李澤軍年輕、膽子大,又沾著親戚關系,最容易拿。
關于第一個窩點,他打算去武漢找,找個合適的人,既能藏人藏槍,又能幫忙銷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