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人口庫篩出來十七個。
條件一層層往下:年齡段,篩掉八個。高,篩掉四個。剩五個。
牙科特征了關鍵。五個人的家屬挨個聯系,問牙。
這種電話最難打。
不能說找到了骨頭,只能說”核實失蹤人員信息”。可失蹤者家屬的耳朵,比誰都尖。
第一個電話,對方是失蹤子的丈夫,一聽”核實信息”,聲音當場就變了:“是不是找著人了?活的死的?!你告訴我活的死的!”
民警安了二十分鐘。
第二個電話,是個哥哥,冷冷地回:“別找了,我妹跟人跑東南亞了,去年還托人捎過話。”信息登記,排除。
第三個電話,打給王桂香。
“喂?”老太太的聲音,接得飛快,像是手機從來不離。
“您好,我們是城南分局,想跟您核實一下阮麗萍的一些信息——”
“哎!哎,你說,你說!”那頭傳來東西倒的聲音,老太太的聲音又急又抖,“我記著呢,我閨的事我全記著,你問!”
“的牙齒,有沒有做過——”
“做過!”不等問完,答案就沖了出來,“右邊上頭,烤瓷的!四年前做的,花了一千六!做完還笑話自己,說這顆牙比臉金貴!”
打電話的民警握著話筒,半天沒能說出下一句。
一個母親,把兒一顆牙的價錢,記了四年。
他緩了緩,才把最後一個問題問完:“小時候,左胳膊……”
問完這個電話,民警在走廊上站了五分鐘才回的工位。組里沒人催他。
這種電話,誰打誰知道。
問到第三個,對上了。
阮麗萍,失蹤時三十一歲,容院技師。母親在電話里說,閨右邊上牙做過一顆烤瓷的,“做完還笑話自己,說這顆牙比臉金貴”。
再問:小時候左胳膊斷過沒有?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久到民警以為信號斷了。
然後是一個老年的聲音,抖得不樣子:
“十歲那年,爬樹摔的……你們,你們是不是找著我們萍萍了?”
上門采樣,去的是刑警和蘇曉棠。
王桂香早早等在樓下,見著人,第一句話是:“要是吧?,隨便。”
袖子挽起來,胳膊得筆直。老太太的胳膊瘦得只剩一層皮,管細,蘇曉棠找了兩回才找準。
“疼您說一聲。”
“不疼。”王桂香看著針管,眼睛一眨不眨,“閨,你實話跟我說,比這個,是不是就能知道,那是不是我們萍萍?”
“是。”
“多久?”
“加急的話,明天。”
老太太點點頭,忽然說:“那你們多點。”
“啊?”
“多點,”說,“得多,是不是就比得準?別到時候差一口,認錯了人。”
蘇曉棠低著頭封檢材,不敢讓老太太看見自己的眼睛。
DNA比對連夜做。骨骼提取的檢材和母親樣,第二天出結果:支持親緣關系。
尸源,確認。
三年前的失蹤報案卷宗,從檔案室調了出來。卷宗很薄,薄得刺眼。
報案人:母親王桂香。報案時間:三年前的四月十七日。
理結果:經調查,阮麗萍系自行離家,不予立案。
依據主要有兩條。第一,阮麗萍失蹤前和母親吵過架,起因是母親反對當時的對象。第二——
一張字條。
字條是失蹤三天後,“寄”回家里的。沒有寄件地址,市郵。上面就兩行字:
“媽,我跟他走了,別找我。過幾年我想通了自然回來。”
字跡經當年初步辨認,“與阮麗萍筆跡基本相符”。
案子就停在了這兩行字上。
當年經辦這起失蹤報案的老民警,姓宋,已經調去看守所了。人被請回來協助回憶況,五十多歲的人,進會議室的時候,背有點彎。
“卷是我辦的。”老宋沒繞彎子,“當年的況:年人,有出走因,有親筆字條,按規定……不夠立案條件。”
“字條送鑒定了嗎?”
“送了初檢。”老宋從包里掏出自己當年的工作筆記,紙都黃了,“結論是’基本相符’。我多問過一句,能不能做詳細鑒定。上頭說,警力張,年人出走,字條初檢相符,到此為止。”
他把筆記推到桌子中間,翻開夾著紙條的那頁。
那頁邊角上,有一行他當年用鉛筆寫的小字,字很輕,像是不確定該不該寫:
“其母堅稱’媽’字筆跡有異。存疑。”
“我信了一半。”老宋聲音啞了,“就是這一半,沒頂用。”
會議室里沒人說話。老宋站起來,沖著一屋子後輩,深深彎了下腰:
“這案子要真翻過來,替我,給老太太賠個不是。”
鄭海峰起把老宋送到門口,只說了一句:“不是你一個人的賬。”
會議室里,鄭海峰把這頁復印件看了三遍,臉一點比一點難看。
“人都埋土里了,字條從哪兒寄出來的?”
沒人接話。答案明擺著:寄字條的,就是埋人的。
“母親當年信了嗎?”溫則鳴問。
調卷的民警翻著記錄,聲音低下去:“沒信。卷宗里夾著的材料——三年里,跑了派出所十一次,分局四次,信訪兩次。每回的說法都一樣:”
“‘我閨再氣我,生日那天也會給我打電話。三年沒打了。’”
“最後一次來是去年冬天。接待記錄上寫著,工作人員勸接現實,坐了一下午,走了。之後沒再來過。”
會議室安靜得掉針都能聽見。
一個母親,用十七次奔走,對抗一張兩行字的字條。對抗了三年。
輸了三年。
“字條原件還在不在?”溫則鳴忽然問。
“在,卷宗證袋里。”
“送筆跡重新鑒定。找阮麗萍生前的字,越多越好——容院的登記本、寫的便簽、手機里的手寫記錄,都要。”
溫則鳴站起來,一字一句:
“三年前,是這張紙把案子摁下去的。”
“三年後,從它上翻回來。”
文檢室當天下午收樣。
阮麗萍生前的字跡樣本,湊了四十多份:容院的客戶登記、請假條、給閨發過的手寫照片,連中學時的作業本,王桂香都完完整整留著,一摞,用布包著。
“這些年搬了兩回家。”老太太把布包遞過來的時候說,“的東西,一張紙我都沒扔。”
“我總覺得,留著這些,閨就還有個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