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號,禮拜五。
人是七點半從村口押走的。韓東升留下來收尾,完了回到市局院子已經十點半,外套都沒,就下了辦案區。
“郭金貴。”
“出生年月。”
他報了,跟證上一個字不差。住址也一樣。
韓東升把一個證袋擱在桌上,里頭一串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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