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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20章 律師函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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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魔都大學表白墻管理員以及所謂暗者對我的誹謗所發出的聲明:對于吧里某些人針對本人的惡意誹謗人攻擊,本人不發表任何評價,容全部不屬實,限表白墻管理員三個小時之刪除該帖并且對于未核實問題就引發輿論導致對我的不實言論道歉,否則,本人將保留追究發帖人法律責任的權利。另:任何人如果繼續轉載這些不實容,必將對本人包括名譽權在的公民人權利構嚴重侵害,本人將挨個追究法律責任。周知。”

劉浩先是心里慌了一下,又發現只是一個剛申請沒多久的賬號,心里立馬放松了起來,直接舉報發布不實廣告,然後封號一條龍。

過不了多久,這個賬號就被封了。

不人在底下留言:

“lkd現說法來了”

“你到底和表白墻上那個男生打過炮沒有啊?”

“蕭鮮釹”

“拜金”

……

此時,明康律師事務所里,一個小書正在電腦上瘋狂截圖。

明坐在一旁玩手機。

約莫兩個小時後,小書抬頭:“老板,李律,圖我都截好了,已經單獨放進包里了。”

李明康掏出平板:“發給我吧!”

小書說了聲好的,就把截圖發給了李明康。

李明康點開截圖挨個看過去,最後信心滿滿的合上平板,對著明說:“老板請放心,這種案子我要是能輸我頭給你踢。”

明噗嗤一聲笑了出來:“我信你。”

宿舍里,馬明月擔心的又看了看帖子,正好看見明賬號發布的那條通告。

沒過幾分鐘,賬號就灰了下去,點開頭像發現被封。

“吥!什麼人嘛?”馬明月罵著管理員,看著帖子里那些不堪目的評論,滿心滿眼都是擔心。

正在這時,明推門而。

馬明月趕從床上爬下來,著急的問明:“明,這事怎麼辦呀?”

明不在乎的說:“放心,最多三天理好。”

馬明月提起來的心下去了一些,這才出了一些笑容:“那就好,那就好。”

徐曉寧這時候也出一個頭來:“明,我剛查了一下,像這種況最多是民事責任,罰款道歉了事,他以後再這樣做該怎麼辦呀?”

明一屁坐到自己的位置上,打開手機玩了起來:“你放心,我有的是辦法讓他變刑事責任。”

徐曉寧哦了一聲又把頭了回去。

過了一會兒,明手機叮咚一聲,是李明康的消息。

明點開一看:“老板,查出來了,表白墻的管理員劉浩,魔都大學大三屆電子信息二班……”

明點開了劉浩的照片,總覺得有些眼。

突然想起來,這不就是昨天拍自己車的那個男的嗎?

又想起那個男的說過“不知道哪個老板包的小寶貝來鍍金來了”那句話,明只覺一陣惡心。

心臟的人,看什麼都是臟的。

明勾一笑,給李明康發過去消息:“時間一到就發律師函吧。”

李明康回復:“好的,老板。”

王建國是魔都大學計算機工程學院的院長。

傍晚,他正在合計計算機工程學院的新生數額,突然看見書有些慌張地推門而。

“怎麼了?”王建國抬頭看這個一向沉穩的書。

書有些張的說:“王院長,明康律師事務所的李明康律師帶著律師函來我們學校了!”

“李明康?”王院長回想了一下腦海里的李明康這個人,臉立馬嚴肅了起來:“他來干什麼?誰又犯事了把李明康給惹來了?”

一邊說著,一邊起迎了出去。

剛到樓梯口,就看見李明康和他的助理已經上來了。

“哪個不長腦子的把這位律政閻王爺惹了?閻王爺把判都帶來了?”

王建國一邊在腦海里面吐槽,一邊笑著迎上前去出手來:“哎呀,李律師今天怎麼有閑心來我們學院了?”

李明康一邊著完的應付笑容,一邊出一只手握住了王建國的手,說:“實在不好意思,王院長,這個時候打擾您。只是我今天是接了案子過來的,希王院長可以理解我一下。”

王建國心里一,什麼案子啊值得你律政閻王爺帶著判親自來送律師函?但臉上還是出笑容:“哪里哪里,李律師的案子重要,李律師快請來我辦公室坐坐,咱們仔細聊聊。”

進了辦公室,李明康坐在了會客椅上,李達站在李明康後,就跟伺候黑老大的保鏢一樣。

王建國關門轉看見他倆這樣,心肝了,有種想吃藥的沖。

所以說到底出什麼事了啊?

王建國坐在了李明康對面,助理上前為李明康和王建國倒上了茶水。

王建國做了一個讓茶的手勢:“李律師,嘗嘗這湖雨前龍井。”

雖然這樣說,但是王建國也沒有指李明康真的能嘗一嘗。

圈子里的人都知道李明康只喝隨攜帶的礦泉水。

果不其然,李明康出一個標準的應付式笑容說:“謝謝王院長的慷慨,只是我自己帶水了,欣賞不了王院長的龍井了。也不多寒暄了,王院長,我今天來只有一件事。”

李明康話音剛落,李達微微躬把手中的檔案袋給了李明康。

李明康又把沒有封口的檔案袋給了王建國,說:“王院長,您看看吧!”

王建國接過了檔案袋,從里面拿出了一沓文件,最上面的赫然是一封律師函。

“致魔都大學計算機工程學院院長王建國先生:

我們是魔都明康律師事務所,魔都大學金融系金融管理大一學生明(以下簡稱明士)委托,就魔都大學大三屆電子信息二班劉浩同學對明士的誹謗及污辱抹黑事項特出本律師函。附抹黑證據p1p2……”

王建國看到這個東西,先是心里面一松,還好還好,不是自己系里面老師又干了什麼驚天地的大事,也不是自己出了啥問題被人告了。

可是馬上又張起來:

按照律師函的說法,這個劉浩的應該是造謠了這個明的同學。

如果按照以前的理方式,把劉浩過來寫個檢討,給明寫個道歉信,這件事就算過去了。

可現在不行啊!

人家李明康親自來送律師函來了!

這可不是娛樂圈那種隨隨便便的“律師函警告”,這上面有律師事務所的公章,有法院的鑒定章,有原告的簽名及手印,是有法律效應的!

也就是說,這個律師函在寄過來的時候公安局是備了案的!

這下麻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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