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種”人,是一種極爲殘酷的刑罰。
先挖一個大坑,然後將被“種”之人放坑中,使其全被浮土埋得嚴嚴實實,除了腦袋,彈不得。接著用刀尖在頭頂上劃開個大十字,然後灌水銀。據說因爲水銀的燒灼劇痛,會不控制地瘋狂扭,使得全上下的所有皮剝落至腳掌心,皺皺的堆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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