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唐守正到底沒有如端王等人所愿當場定下婚事。
皇帝得知後,怒意總算稍減些。
在大朝會上,不容置疑讓太監宣旨,以“壞清規,干犯教制”的罪名斥咄五皇子,并貶為郡王,改封號“端”為“端恪”二字,又下令足三月。
同時,沒有往外出一風聲,以雷霆不及迅耳之勢
本章瀏覽完畢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感謝您的反饋,該問題已經修復,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
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感謝您的支持!
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email protected]
未注册的邮箱将自动创建账号
請不要擔心,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