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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26章 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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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立刻去那片樹林。

白天不行,那些樹在下看起來太正常了,正常到讓我覺得一切都是我的幻覺。但我知道不是幻覺,因為趙磊給我的那顆米花,在我口袋里和我媽留下的三枚銅錢放在一起,銅錢在發熱,米花在發涼,一熱一涼,像兩個人的心跳。

我回到公安局,把X-117號卷宗重新翻出來,從頭到尾仔細看了一遍。

周浩,男,2000年7月15日失蹤,時年7歲。高118厘米,重21公斤,失蹤時穿藍薄外套、深藍牛仔、白運鞋。左側鼻梁有一顆米粒大小的黑痣。父親周建國,在縣城建筑工地打工;母親王秀梅,在超市做收銀員;姐姐周婷,時年17歲,縣一中高二學生。

卷宗里附了一份周婷的詢問筆錄。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每一遍都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對勁。

“問:你們走進樹林之後,發生了什麼?

答:剛開始沒什麼,就是正常走路。走了一會兒,我聽到了一個聲音,有人在唱戲,調子拖得很長,很凄涼。我問浩浩有沒有聽到,他說聽到了,說唱戲的人在那邊,然後拉著我往聲音的方向走。我不想往那個方向走,但浩浩一直說‘姐姐你看,那邊有’。我抬頭看的時候,真的看到了一點。

問:什麼樣的?

答:像是舞臺上的燈,黃黃的,暖暖的,照得那片樹林像白晝一樣。下面是一座戲臺,木頭做的,很舊,但很干凈。臺上站著一個人,穿著的戲服,臉上畫著妝,正在唱戲。他的袖子很長很長,甩起來像蝴蝶的翅膀。

問:你認識那個人嗎?

答:不認識。但是浩浩好像認識。

問:什麼意思?

答:浩浩松開我的手,朝那座戲臺跑過去,一邊跑一邊喊‘叔叔,叔叔,我又來看你唱戲了’。他說‘又’。他以前見過那個人。

問:你們以前來過這片樹林嗎?

答:來過。我和浩浩每周都來看電影,每次都經過這片樹林。但浩浩從來沒跟我提過什麼戲臺,什麼唱戲的人。我不知道他是什麼時候見過那個人的。

問:後來呢?

答:浩浩跑過去之後,戲臺的燈更亮了,亮到我睜不開眼。我用手擋住眼睛,等手放下來的時候,戲臺不見了,燈也不見了,浩浩也不見了。樹林里黑漆漆的,什麼都沒有。”

我放下筆錄,靠在椅背上,閉上眼睛。

“叔叔,我又來看你唱戲了。”

一個七歲的孩子,說出一個“又”字。

他不是第一次走進那片樹林,不是第一次聽到那個聲音,不是第一次看到那座戲臺、那個穿戲服的男旦。

他來過很多次。

也許每次看完電影,趁姐姐不注意的時候,或者走在姐姐前面的時候,他都跑進那片樹林,去看那個唱戲的人。

他他“叔叔”。

他坐在第一排,正中間,捧著焦糖米花,笑呵呵地看戲。

他聽不懂,但他喜歡。

他喜歡那個叔叔甩水袖的樣子,喜歡那個叔叔唱戲時的表,喜歡那個叔叔偶爾看向他時角那一若有若無的微笑。

那個叔叔,也許是他短暫一生中,除了家人之外,對他最好的一個人。

一個會因為他來看戲而高興、會因為他不在而等待的——孤魂。

然後有一天,那個孤魂不想讓他走了。

不是因為貪心,是因為害怕。

怕他下次不來了,怕他長大了就不喜歡看戲了,怕他忘記了那個穿戲服、畫著濃妝、在空無一人的戲臺上唱了半輩子戲的人。

一個從來沒有被任何人記住過的人,最怕的事不是死,是被忘記。

他困住周浩,不是為了害他,是為了讓他永遠記得自己。

用困住的方式。

一個扭曲的、自私的、可悲的、讓人又恨又心疼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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