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知當然記得他。
9歲的小孩只是年紀小,又不是沒腦子。
16歲的年輕男孩到家的第一天,就知道了。那個時候,家里生意小有起,已經搬進了窗明幾凈的公寓。
男生穿著一破爛的服,上全是傷跡。
林春知仰頭看著這個臟兮兮的人,捂著鼻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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