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這些東西不致,不像蘭花那樣清雅,不像梅花那樣孤高。
但他喜歡,喜歡很重要!
他從前的生活是規矩的、端方的、一不茍的。每天早上起來讀書,下午寫文章,晚上練字,日子過得像一杯溫水,不冷不熱,剛好口。
現在他每天早上被醒,給六個孩子穿裳,被堂叔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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