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之爭一直就有,但此之前一直都是月家子弟部之爭,從來冇有外人蔘與,月寧安與範家子弟相爭是第一次。
有外人加,月家家主之爭的一些規則,在此就不適用了。
月家子弟參與家主之爭,月家會給每人一萬兩白銀,作為從商的原始資本,並且會以簽的方式,給每人配一個管事、一個監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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